財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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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賽馬和場外投注的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徵收。截至一九七九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的一年內,博彩稅稅收估計達4億8千萬元。

酒店和招待所必須繳納酒店房租稅,稅率是租客所付租金的4%。一九七 八至七九財政年度,此項稅收估計達2,100 萬元。

除由慈善機構經營的商業外,凡在本港註冊的公司、在本港營業的海外公 司和在本港經營商業的機構,均須辦理商業登記。每年登記費是150元,但如 經營的商業規模很小,則可免繳登記費。一九七八至七九財政年度內,從登記 費、影印文件副本手續費和其他費用所得的稅收,估計達3,600 萬元。

金融制度

發行紙幣,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和渣打銀行兩家商營銀行負責。授權有利 銀行發行紙幣的法例,已於年內撤銷,有利銀行發行紙幣的法定權已移交香港 上海滙豐銀行,而仍然流通的有利銀行紙幣在法律上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承担 責任。至於五元、二元、一元、五角、二角、一角和五分硬幣及一分紙幣,則 由政府發行。一種面積較小的新一元硬幣於八月發行,這是根據一九七四年硬 幣研究委員會建議而實行改革的最後一個階段。當局亦會考慮用新硬幣取代現 有一角硬幣。一九七八年初並發行第三套一千元金幣,以紀念中國農曆新年。 一九七八年底,名義上流通貨幣的總額及類別詳情,見附錄十一 →

本港雖然並無中央銀行,紙幣又由商營銀行發行,但港元有外滙基金保證。 該基金屬政府帳目,於一九三五年港元放棄白銀本位時設立。外滙基金由布 政司署金融事務科管理。上述商營銀行獲授權發行小量紙幣,總額不超過9,500 萬元,但須由銀行提出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認可的證券作為保證,並依照 香港政府的指令存放。除此以外,銀行只可在持有債務證明書時方可發行紙 幣。該等證明書是外滙基金的負債,無利息,可按照市面上流通紙幣價值的高 低而發行或收回。外滙基金在發行紙幣的銀行開立帳戶,收取或支付款項。發 行紙幣的費用,大部份由外滙基金撥付;但其中小部份,即相當於認可紙幣在 發行總額所佔的比例,則由發行紙幣的銀行負担。外滙基金的資產大部份以外 幣儲存,並用數種貨幣作不同性質的存款及投資。直至一九七一年,幾乎所有 外滙基金和一般帳目所持有的海外資產均以英鎊為本位。但自此以後,英鎊存 款逐漸改為多種貨幣存款。目前英鎊所佔比例在15%以下,其餘則為美元及其 他主要貨幣。

由一九七六年四月一日開始,外滙基金並擁有原存於一般帳目的大部份外 滙資產,以及硬幣發行基金的全部資產。這些資產轉撥入外滙基金,由外滙基 金發回以港元為本位的債務證明書。發予一般帳目的債務證明書附有按適當市 場利率計算的利息,但因為發行硬幣的全部維持費用均由外滙基金撥出,因此 硬幣發行基金所持有的證明書並無利息。此項措施使政府外幣資產因港元幣值 變動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利益,均歸入為調整港元滙兌價值而設的外滙基金 內。因此,政府資產負債表中的一般收支差額,通常袛表示政府現金收入與現 金支出之間的差額。自一九七八年九月起,一般帳目除小量週轉差額外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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