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香港

487

西德

114

美國

393

瑞士

73

日本

250

澳洲

39

英國

176

荷蘭

27

法國

117

新加坡

25

工商業

截至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註冊的商標總數達33,695個

香港本身雖然不頒授專利權,但根據英國專利權註冊條例,凡在英國獲授 專利權的人士,得由頒授之日起5年內,申請將該項專利權在香港註冊。英國 專利權在香港註冊後,專利權持有人獲得的權利,與在英國註冊所得者相同, 一如該項專利權係在英國頒發而適用於香港。該等權利與英國專利權同日生 效,至專利權在英國告終時止。七八年內專利權註冊共758宗,一九七七年則 有638宗。

政府於一九七八年三月設立一專利權工作小組。該小組在一九七八年六月 七日舉行首次會議,決定邀請有關人士按照工作小組的職權範圍,提供書面意 見。該小組的職權範圍刊登於一九七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及三十日的南華早報及 華僑日報內。

公司

註冊總署的公司註冊處,對於所有在香港註冊的公司和在香港設立辦事處 的外國公司,均存有記錄。

本港公司均根據公司條例註册,該條例大部份仍以過去在英國施行而現已 由一九四八年及一九六七年公司法取代的一九二九年公司法為藍本。但自從公 司法修訂委員會在一九七一年六月及一九七三年四月提出的若干建議實施後, 該條例的幾個部份,特別是關於招股章程、帳目及核數的部份,業經修改,修 改的部份亦已納入一九四八年及一九六七年公司法大部份的有關規定。為實施 該委員會提出的其他建議而草擬的若干項法案,經已有相當的進展,預料一項 詳盡的法案,其中納入委員會第二次報告書中其他仍未立法施行的建議,可在 一九七九年內提交總督會同行政局。

每家公司於註冊時須繳交註冊費300元,另每千元註冊資本總額繳費4元。 一九七八年內共有8,846家新公司註冊,比一九七七年多2,058家。新註冊公 司的註冊資本總額為33億 3,800萬元。新公司的註冊資本額在500萬元或以上 的有137家。年內有2,486家公司增加註冊資本,增加額共77億4,800 萬元, 並按每千元交4元的比率繳費。一九七八年底時,已註冊的本港公司共57,945 家,而七七年則為49,896家。

一九七八年公司(修訂)條例在一九七八年七月七日生效,實施公司法修 訂委員會於一九七三年第二次報告書中提出的若干建議,包括:將免除行將成 立的公司在名稱中註明「有限」字樣的權力擴展至經已註冊的公司;保障少數 股東利益;律師、專業會計師、股票交易所會員及屬總督會同行政局所指定的 合夥經營,得免受主要條例對合夥人數所規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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