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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政府在一九七七至七八財政年度內用於教育的款項,約為16億 5,800 萬元,佔 政府總開支20%。該項開支使本港人口中約30%能在約2,500所學校、4所工 業學院、3所教育學院、1所工商師範學院、1所理工學院及2所大學中就讀。 爲應付各項教育設施進一步擴展起見,政府於教育方面的開支,以後各年繼續 增加。
由一九七七年起,香港將有足夠學位供全部小學畢業生接受3年中學教育。 為達到這項目的,屆時將增加初級中學學位51,480個,興建新中學約54所,其中 包括由小學改建的中學。此外,並計劃興建另48所新中學,預定在一九七九至 八一年間落成,以便提供更佳水準的學位,同時改善各區的中學分佈情況。
總督在一九七七年十月宣佈,由一九七八年開始,初級中學教育將成為免費 強迫教育,每年400元的標準學費,將予以取消。此外,教育司向無-
份理由 而不送子女入學的家長發出入學令之權力,亦將予擴大。由一九七九年九月開 始,該項權力將擴展至適用於年齡未滿14歲兒童;由一九八零年九月開始,則 適用於年齡未滿15歲而尙未讀畢中三年級的兒童。僱用童工的禁例,亦將予以 延展,以助實施強迫入學的規定。因此,香港兒童將接受為期九年的中、小學 免費強迫教育,並訂立適當法律禁止僱用該類年齡的兒童。
政府在一九七七年十一月發表綠皮書,概述未來十年發展高中(中四至中六 年級)及專上教育的建議,同時廣徵各界人士意見。政府目標,在提供各類資 助學位,主要在中學及工業學院,以便讀畢中三年級學生可以繼續接受教育。
該綠皮書建議,政府應在一九八一年為50%年齡在15歲之學生提供中四至中 五學位,而非如一九七四年教育白皮書所建議的40%。現時,該年齡範圍內之 學生中,僅17%可獲得此等學位。工業學院學位將可應付另外14%之該年齡範 圍內之學生的教育需要,這些學位將爲修畢中三之學生提供全日制課程及部份 時間上課的半工讀課程。換句話說,至一九八一年,中學及工業學院的資助學 位,足供64%年齡在15歲之學生就讀。
由於本港的青少年人口在一九八零年代期間將告下降,至一九八一年時,所 提供的中四年級學位,將可應付比率日高之15歲青少年的教育需要。至一九八 六年,該年齡的學生中63%將可獲得中四學位。現有的四所工業學院,加上一 九七九年在九龍塘啟用的新工業學院,以及如有需要則於一九八零年代初期在 屯門興建的新工業學院,所提供的學位足可使年齡在15歲之學生中超過80%有 機會在中學及工業學院繼續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