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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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會有主席一人及委員12人,均由港督委任,成員包括社會各界人士。委員會 負責就有關政策事項提出意見,其秘書處的全部經費都由政府補助。
消費者委員會展開工作兩年半以來,屬下調查組所處理的投訴已達到 12,632 宗。投訴種類包括索價過高、貨品及服務惡劣、銷售手法不當、貨物度 量不足等等。該會人員採取勸導與宣傳方式解決大部份的投訴問題,使有關 費者都感到滿意。這些問題獲得解決,主要是由於商人願意和該會合作之故。 在上述投訴中,有2,987宗以退款、掉換、修理或訴訟方式而獲得補償;另有 4,053 宗是該會認為有關商人的解釋合乎情理,經消費者同意接受而解決。此 外,該會對53宗投訴無法採取進一步行動。其餘的投訴則並無根據或不屬該 會職權範圍。
消費者委員會除在總辦事處接受投訴外,在兩個市區辦事處亦設有試驗性 諮詢中心。在最初的三個月中,兩處中心共處理1,581宗詢問,並接獲 350宗 有關購物的投訴。
該會密切注意必需品及服務的價格和收費,屬下的研究組對各種食品及其 他貨品的供應及銷售情况亦經常進行價格調查及提出深入的研究報告,同時又 從事研究與消費者有重大關係的問題。至一九七六年底時,研究組進行過33項 研究計劃,其中一項涉及英國教科書定價的港元與英鎊兌換率問題。該會建議 兌換率應由每英鎊兌16港元減至每英鎊兌13港元。各出版商於一九七六年六月 接納此項建議,使本港數以千計的學生在購買教科書方面,節省了大量金錢。
消費者立例小組委員會是該會的顧問,就保障消費者最佳利益所需的立法 問題提出意見。當局已草擬商品說明法案,準備用以代替商標條例。另外又草 擬了新的度量衡條例。該小組委員會並應政府的請求而提出了一份有關分期付 款購物的報告書。
該會屬下的公共關係組經常與大眾傳播媒介保持密切聯繫,向社會人士灌 輸消費者權利與責任的教育。自一九七五年消費者教育併入中學三年級社會科 課程之後,該會便一直為教師和學生準備有關教材。一九七六年八月,該會主 辦的消費者教育研討會有150位中學校長或代表參加。
十一月,該會開始出版並發售一份名為「選擇」的雜誌,以代替自一九七 五年八月以來免費贈閱的篇幅4頁的月報。新出版的雜誌有16頁篇幅,以中文 印行,每月發表一份產品比較試驗報告,實際試驗則由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進 行。該雜誌刊登各種物價調查報告。
除與政府各部門協調工作之外,消費者委員會更與18個商業及專業團體保 持密切聯繫,藉以鼓勵這些團體自行訂立一些對消費者有利的業務守則。消費 者委員會及國際消費者聯合協會的通訊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