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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和旅遊
學及居留的簽證特別嚴格,以免增加這方面的壓力,但有親屬在本港的家庭可 獲特別考慮。至於簽發就業簽證與否,則視乎該項簽證對本港的經濟及社會發 展有無貢獻而定。
多年來,香港已成為偷渡者的主要目的地,他們大部份來自中國、台灣、 澳門和中南半島。一九七五年內,申領身份證的人士中,約有11,588人承 認會循非法途徑進入本港。年內,被遣送離境的非法入境者有2,443人,其 中 1, 133 人是根據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實施的協議而被遣回中國。
越南難民
一九七五年五月,本港暫時收容越南難民3,900人。該批難民逃避西貢周 圍的戰事,擁登一艘小型洋船長春號逃亡,在受盡擠迫和缺水缺粮的折磨後, 由一艘丹麥輪船嘉娜馬士基號救起,於五月四日抵達本港。
香港政府立即採取緊急措施,動員多個部門職員、民眾安全服務隊和醫療 輔助隊人員,以及駐港英軍多個單位,安排接待該批難民。所有難民均接受體 格檢查,獲得供應食品衣物,並由人民入境事務處工作人員發給證件,然後由 軍方以車輛分別載送至四個難民收容中心。該四個中心都是由軍方設立,初期 並由軍部派員管理。其後,民眾安全服務隊和特別委派的營主任接管這些難民 營,社會福利署則負責供應難民所需的食品和衣物。此外,不少志願團體和宗 教組織亦提供協助,供應難民的各項需求,使他們生活舒適愉快。
另方面,當局分別與各國駐港代表接觸,安排難民前往各國定居。聯合國 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亦派出代表專程來港,協助辦理有關事宜。該署並撥出 大筆款項,以資助難民留港期間的生活費用。人民入境事務處則成立一個特別 小組,專為難民簽發證件,及安排他們離港前赴他處定居。該小組並負責與接 受移民的國家當局、國際性團體及協助移民歐洲國際組織聯絡,該組織負責為 大部份離港難民安排與旅程有關的一切事宜。
由五月至年底,難民陸續離港移居他地,建立新家園,到九、十月間,離 港的難民人數大增。大部份難民都希望前往美國定居,到年底時移居美國的已 超過2,500人。其他國家如英國、加拿大、法國、澳洲、丹麥、奥地利和比利 時,也收容了大批難民。另有超過100人獲准在本港居留。截至年底,仍然留 港等待移居他地的難民已不足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