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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六零至一八九九年香港之擴展
一八五六至一八五八年,第二次中英戰爭爆發,其原因大抵由于中英兩國 對如何解釋以前訂立之條約,有甚多爭執,導火線則為中國軍隊在搜捕嫌疑海 盗時登英划艇「亞羅」號。後來雙方於一八五八年簽訂天津條約,規定英國 得派遣外交代表至中國。但當-
任第一任香港布政司之使臣布魯司爵士,前往 北京呈遞國書,途經大沽時,遭受砲擊,戰爭後再度爆發。戰事由一八五九年 起,直至一八六零年始結束。
第二次中英戰爭之英軍,會在九龍結營,此事可於香港之早期照片獲見。 英軍對該地水土,甚感滿意,故企圖將九龍半島作為駐防營地,並由英國駐廣 州領事白加士爵士與兩廣總督交涉,獲得北至界限街連同昂船洲之永久租借權
。一八六零年之北京條約,且將九龍半島割讓。
一八九五年中日戰爭結束後,日本與其他歐洲國家,尤其以援助中國為名 之德、俄、法三國,均要求租借土地。英國亦因香港海港之防衛,認為對其周 圍土地,應該獲得控制權
在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之北京條約中,中國同意將界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 之新界地域以及島嶼二百三十五個,租借與英國,為期九十九年。英國此項行 動乃針對法俄,而非中國,緣中國軍艦仍有權使用九龍城之碼頭,「除與保衞 香港之軍事需要不相符合外」,中國當局仍得在區域內行使其權力。惟同年英 樞密院決議取消此項條款,嗣後英國全面控制九龍城。英人於一八八九年三 月接管新界,宣佈為殖民地之一部份,但與市區分别管理。在接管初期,嘗有 零星反抗,但不久即告停止。
一八四 至一九四一年香港之發展
香港在開埠之初,情形甚令人失望。熱病與颱風,時常威脅居民之生命財 產,犯罪行為,亦甚猖獗,中國人移居香港人數之多,亦出乎意料。香港之人 口由一八五一年之三二、九八三人(中國人佔三一、四六三人),增至一九三 一年之八七八、九四七人(中國人佔八五九、四二五人 )。
香港之中國人,在較寬之殖民地統治下,日益發達,香港遂成為中國移民 勝地及與海外華僑貿易之樞紐。使用本港港口之洋船,由一八六零年之二、八 八九艘,共重一百五十萬噸,增至一九三九年之二三、八八一艘,共重二千九 百一十萬噸。香港主要與中國貿易,故在金融上不得不跟隨中國,採用銀元制
。但當中國於一九三五年放棄銀元本位後,香港亦隨而改變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