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與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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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三年初,在大嶼山服務之三家巴士公司合併為新大嶼山巴士公司。 年內,該公司派出四十一輛巴士服務,共載客一百七十五萬三千人次。

十四座位公共小型巴士仍為重要公共交通工具之一,年內共有三千九百輛, 估計每日載客一百一十五萬人次。該等小型巴士可在任何路線接載乘客,但不 得在若干交通特別擠迫之地區行駛或上落乘客。至於其收費,則無硬性規定。

電 車

香港電車公司在港島北部提供服務,共有雙層電車一百六十二輛,單層拖 車二十二輛。雙軌電車線西由堅尼地城起,東至管箕灣止,共分三條幹線,其 中兩條各長約五哩,並包括一條環繞跑馬地之單軌線。班次之最高頻率,以市 中心計算,大約每隔二十五秒鐘,即有一輛電車由相反方向開出。在一九七三 年內,每輛電車平均載客八十九萬九千五百人次,其運載人數之多,為各類公 共交通工具之冠。截至年底時,幾乎所有電車均改用一人售票。

自一八八八年以來,山頂纜車公司即辦有直上扯旗山頂之纜車服務。目前 之牽引系統由一九二五年開始採用,車輛由長達二哩之鋼纜沿軌拖曳。纜車攀 登之最高點,海拔一千三百〇五呎,而車軌中最傾斜之一段,斜度達一與二之 比。年內,該公司之纜車共載客一百九十六萬人次。

的士與紅牌車

的士分港島的士與九龍的士兩種,均須領牌,但收費有别。港島的士第一 哩收費一元五角,以後每五分之一哩收費二角。九龍的士第一哩收費一元,以 後每四份之一哩收費二角。一九七三年內,當局簽發一千三百零五個新的士牌 照,至年底時,領有牌照的共達四千七百五十三輛,其中九龍有三千三百 一十一輛,港島有一千四百四十二輛。年內,以招標方式發出之新牌照共有九 百九十九個,平均每個之投標價為八萬四千元。

紅牌車乃屬出租汽車,負責載送乘客至指定或預先安排之地點。其與的士不 同之處,在於不得兜客,路程必須預先安排,以及車費由租用者與司機互相議 定。至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當局共發出紅牌車牌照一千一百零六個。

私家巴士

若干公司備有私家巴士,提供遊覽、接送學生及工廠職員之服務。此外, 有等學校及工廠更自備私家巴士及小型巴士,以接載職員及學生。一九七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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