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在教育方面,一九七三年的主要特色,是中學及工業教育的擴展,這使中 學教育向一九七六年的中期擴展目標邁進一大步。

預期於一九七五年啟用的第二及第三所工業學院現已動工興建,實施了三 年的教育電視課程已經擴展至小學五年級,同時中學會考委員會亦著手籌備於 一九七四年實施單一的中學會考,以便考生自由選擇以英文或中文作答。

一九七三年一月,總督麥理浩爵士委任立法局首席非官守議員胡百全為改 組後教育委員會的主席,成員共十二人,副主席為教育司,經過詳細考慮各有 關教育團體的意見後,該委員會向總督呈交報告書,就今後十年內中學教育的 政策提出建議。該報告書經於十月下旬在立法局提出,歡迎大眾提供意見。

在報告書中,該委員會建議,主要目標應是為全部十二至十四歲的兒童, 提供三年中學學位,及為百分之四十年在十二至十六歲的兒童,在各政府及補 助中學,提供五年中學學額。這個目標預期可於一九八四年年底達成,但初期 預算在一九八一年年底,為百分之八十年在十二至十四歲的兒童,提供三年學 額。及為百分之三十六年在十二至十六歲的兒童,提供五年補助學額。

同時,該委員會認為從敎育觀點而言,學校採取上下午班制實屬不智;委 員會並建議政府應對興建學校之計劃作更多資助,盡可能減少公開考試所引起 之不良後果,中學低年級應以中文為主要授課語言。此外,委員會建議目前無 須實行免費中學教育,惟應按時加以檢討,而所有因父母經濟困難,無力繳付 學費之學童,均應獲得政府學校、津貼或補助之中學學位,同時,第四所教育 學院之設立,應從速辦理。

根據敎育條例,教育司負責本港教育方面的有關問題,直接管理所有政府 學校。至於其他學校,除少數外,均須按照教育條例向教育司署註冊,使敎育 可能有足夠權力,以確保所有學校皆維持合理的教學水準。

一九七二年三月,立法局的一個特別委員會呈交一份有關英童學校開支情 况的報告書。結果,當局決定,自一九七三年一月開始,英童學校的學費,小 學增加至每年一一五零元,中學加至每年二零五零元。理由是,政府將在其後 一年間,與英童學校基金會商,研討該基金所開設學校的長期財政計劃。事實 上,當局計劃使英童學校及非英童學校獲得同等補助額,同時替該基金提供健

全的財政基礎,使政府學校及英童學校基金設立的學校收費大約一致。

一九七三年九月,協議達成。自一九七四年一月一日開始,英童學校的學 費,小學加至每年一三三零元,中學則增至二五三零元。政府並宣佈,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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