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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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一年九月當局推行免費教育,及實行强迫教育。同時 ,政府更宣佈為十二至十四歲學童提供三年制之中學教育,預 期在一九七六年,將可提供所需學額之一半。香港大學於一九 四六年復課,當時僅有學生一百零九人,本年內則有學生三千 零三十人,高級學位學生三百九十五人,文憑證書班學生二百 六十五人。香港中文大學成立於一九六三年十月,有崇基、新 亞、與聯合三個書院,在一九七二年九月共有學生二千五百八 十二人。香港理工學院亦在籌備中,該學院將由其本身之校董 會辦理,第一任院長已於一九七一年委出。

社會福利署之前身社會局,成立於一九四六年,至一九五 八年脫離華民政務司署為獨立部門。該署設有若干科,以處理 社會服務、傷殘人士問題、家庭福利、感化及公共援助等事宜 。上述各項服務,有由該署直接處理,或資助各社團推行。在 一九四六年成立之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屬下之九十一個機構,所 承担之事務尤多。一九七零年,社會福利署首次推行廣泛之公 共援助計劃,發放現金與貧苦家庭,以代替實物。

——香港之迅速工業化,使政府不得不注意勞工法例。一九五 九年當局將女子及年青人之工作時間,逐步調整,以至一九七 一年底,減為每日八小時,每週四十八小時。同時,並確保各 工人每年有六天有薪假期,與十二天支領半薪之病假。各操 作勞工,及月薪少於一千五百元之非操作工人,每月規定得有 四天休假。此外,勞工處設有調停工業界糾紛之機構。該處對 於勞工之健康與安全措施,亦大有改善。至於工會運動之推行

•發展相當緩慢,此乃由於香港之工人組織,各有其不同之政 治背景。

香港政府對房屋問題亦極注意。龐大之新區及廉租大廈之 興建,正足以証明政府對此問題之關切。政府早有計劃,使來 港之難民與本地居民合為一體。一九五三年聖誕日石硤尾大火 ,焚毀木屋五萬間,其後政府有具體計劃,興建多層大厦, 以收容此等人士。在初期此種大厦因陋就簡,但以後完成者, 其設計界有改善。至一九七二年底止,各新區共有居民一千二 百萬人。此外,又為每月入息在五百元以下之人士興建廉租屋 ,一九七二年底,此類居民共計三十三萬一千一百五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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