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與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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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有些不同的地方,便是它僱有職員從事在別 的國度裡全交由平民担任的活動。舉例言之,別的醫院職 員,工務與公用事業,市區潔淨工作和公共衛生,甚至是警 察,都不一定是中央政府的僱員。在香港,醫務衛生署(職位 一萬零一百五十個),工務局(職位九千九百六十六個),市 政事務署(職位一萬三千五百卅四個)以及皇家香港警察部隊 (職位一萬四千二百六十四個),四個部門的人事體制,一共 擁有職員四萬七千九百一十四人,佔全部公務員人事體制百分 之六十左右。
公務員人數在一九四九年是一萬七千五百人,在一九五九 年增至四萬五千人,而現在又再增至七萬九千九百多人,這種 情形,不僅反映出現有的公共服務隨着人口的增加而不斷擴大 ,同時更增加了種種新服務以應付人口不斷變更的需要。唯是 在近數年來,增加率皆已略有降低,目下維持着每年約百分之二 三的比率。
公共服務的費用可見於個人薪俸開銷數字中。一九七零至 七一財政年度的公務員個人薪俸開銷,除退休金之外,約為八 億九千一百萬元。這個數字在估計中的經常開銷額中約佔百分 之四十八,或在預算案中所包括的總開銷估計數字中約佔百分
之卅七。
公務員每一個職位,皆需獲得立法局財務委員會核准,立 法局財務委員會在其人事小組委員會協助下,研究各政府機關 因新計劃和應付增加了的工作量之需而要求加派職員工作的請 求,確保所有職員人盡其用,而那些新職位則是因為必須才設 立的。
公務員詮叙委員會成立於一九五零年,是一個脫離政府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