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一九七○年,以人事紛繁的香港來說,可算是較為平靜的 一年。這十二個月中並無發生驚人的事件或嚴重的天災禍, 但也不是無足稱述的。這個四百多萬人聚居的城市,生氣蓬勃

•百務繁興,它在一九七〇年和在戰後各年一樣,繼續在各方 面獲得發展與進步,而且為未來的前途而擬訂了許多計劃。

在這方面有特別表現的,是社會服務的工作。對於如何解 决香港的社會問題,一般人的觀念已有顯著的轉變。過去多年 來,社會服務工作缺乏全盤計劃,僅限於設法解決當前最迫切 的困難,而忽畧其他方面的需求。但時至今日,有關人士已急 起直追,尋求彌補此一缺憾的辦法。他們日益認為社會服務工 作必須統籌辦理,使能更有效的推行,並且必須確使本港撥出 適當資源,有條理地擴展社會整體所最普遍需要的各種社會服 務工作。

談到社會服務,當然是以照顧貧困最為主要。近年來,大 ※家愈盆確認本港應有完善的公共援助計劃,使社會情況更趨完 ,而實施這個計劃亦已不成問題。於是有關當局於一九七○ 年在專家指導之下,擬就以現金代替過去發給乾糧的新公共援 助計劃,並經批准生效。凡在本港居住期滿一年而貧窮潦倒的 人,均可獲得現金援助。當然身體健全而有能力出外傭工的成 年人則屬例外。援助金額將按時加以檢討,務使這項計劃得以 盡量發揮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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