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項附註

九、每股盈利

甲 每股盈利是根據港幣四億六千一百零七萬一千元之盈利(一九九四年度為港幣二十一億一千六 百八十萬零四千元)及此兩年度之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四億三百六十三萬九千四百一十三股計 算。

乙未計特殊項目前之每股盈利是根據港幣四億六千一百零七萬一千元之盈利(一九九四年度為港 幣四億六百零一萬一千元)及此兩年度之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四億三百六十三萬九千四百一十

三股計算。

丙 每股盈利及未計特殊項目前之每股盈利之計算對賬如下:

除稅後之經營盈利

特殊項目

除稅後盈利

49

一九九五年

港幣千元

一九九四年

港幣千元

461,071

406,011

1,710,793

461,071

2,11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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