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項附註

乙列於資產負債表內之稅項如下:

一九九五年

港幣千元

一九九四年

港幣千元

本年度香港利得稅準備

已付暫繳利得稅

83,400

83,620

(58,037)

(44,708)

25,363

38,912

丙 本公司並無作遞延稅項準備,因為董事會認為在可見之未來,時差影響之回轉將不會造成任何

負債。遞延稅項之全部潛在負債乃以負債方法計算如下:

折舊免稅額超出有關之折舊支出

一般準備

八、股息及特別現金紅利

第一次特別現金紅利—無

(一九九四年度為每股二元六角八仙 )

第二次特別現金紅利—無

(一九九四年度為每股一元一角三仙 )

一九九五年

港幣千元

一九九四年

港幣千元

305,833

266,803

(143,391)

(111,180)

162,442

155,623

一九九五年

港幣千元

一九九四年

港幣千元

1,081,754

456,113

中期股息每股二角二仙(一九九四年度為每股二角 ) 末期股息每股六角九仙(一九九四年度為每股六角 )

88,801

80,728

278,511

242,184

367,312

1,860,779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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