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項附註

股息及特別現金紅利

一九九四年 港幣千元

一九九三年 港幣千元

第一次特別現金紅利每股二元六角八仙

第二次特別現金紅利每股一元一角三仙

中期股息每股二角

(一九九三年度為每股一角八仙)

末期股息每股六角

(一九九三年度為每股五角)

九、每股盈利

1,081,754

456,113

80,728

72,655

242,184

201,820

1,860,779

274,475

甲 每股盈利是根據港幣二十一億一千六百八十萬零四千元之盈利(一九九三年度爲港

幣三億五千一百六十九萬元)及此兩年度之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四億三百六十三萬

九千四百一十三股計算。

乙未計特殊項前之每股盈利是根據港幣四億六百零一萬一千元之盈利(一九九三年度

為港幣三億五千一百六十九萬元)及此兩年度之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四億三百六十

三萬九千四百一十三股計算。

丙 上述附註甲之盈利港幣二十一億一千六百八十萬零四千元包括出售兩幅剩餘車廠用 地之特殊項目港幣十七億一千零七十九萬三千元。此特殊項目乃非經常性及不屬於

本公司經營專利巴士之業務範圍,故特列出未計特殊項目前之每股盈利,以便與一

般營運業績比較。

丁 每股盈利及未計特殊項目前之每股盈利之計算對賬如下:

除稅後之經營盈利

特殊項目

除稅後盈利

九龍巴士( - 九三三)有限公司

港幣千元

406,011

1,710,793

2,116,804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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