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4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NOVEMBER 8, 1907.
憲示第七百 百 三十
輔政使司梅
九
號
曉諭事照得現
督憲儿開將港內各銀行呈報西一千九百雾七年十月份扯訂簽發 通用銀紙幷將存留現銀之數開示於下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諭爲此 特示
計開
應 諭事照得現接本港軍務處文開以上月二十二日之憲示第七百一 十五號所列之操演大炮日則擬將十一十二日均改遲一日即於十 二十三雨日操演等由准此合行再論俾衆週知切切特示 一千九百零七年
十一月
初六日示
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三百九十八萬八千一百六 十八
憲 示 第 七 田土司翟
七百四 *
實存現銀二百九十萬
香港上海匯理銀行簽 通用銀紙一千三百八十七萬四千,百三十 二圓
實存現銀一千萬以
中華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三十萬零零一自八十五 實存現銀一十五萬圓
合共簽發通用銀紙一千八百一十六萬三千零八十五 合共實存現銀一千三百零五萬買
十一月
一千九百零七年
初四日下 圓爲額
曉諭爭照得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歴本年十一月十五日卽禮拜五日上午十點鐘在新 界大埔田土廳照一千九百零六年第三百六十五號 憲報總章程開 投建造官地五段由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七月初一日起以七十五年爲 管業之期期滿則由皇家再定實地稅續二十四年至期前三日止等 因奉此合出示曉諭俾衆週知爲此特示
投得該池之人須照總章程內第五款用 ̈經營其地估價至少以一百
憲示第七百四十三號 船政司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