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3TH NOVEMBER, 1880.

877

號 五 十 六百二第報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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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奉

署輔政使司史 爲奉 督憲諭示知開投國家地段事照得現定十二月初六日卽禮拜一日下午四點鐘在下開之處開投國家地段爲此特示俾衆週知 :1

八 千

百八十 年

示 督憲札論將香港威克多理阿城内地一段開投准以九百九十九年爲期定於本年西曆十二月初六日卽禮拜一日下午四點鐘當衆開設計開 該地段形勢列左

+三

同合主業

該投賣章程列左

投賣號數第一號卽册錄内地地段第五百零九號在下環街該地東南西北四向各七十五尺共計五千六百二十五方尺每年應納地稅錢二十 五圓股價限以七百五十大圓爲底

一所投地段由價銀限底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因此互相爭論則用以前最高一價爲底將該地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 澮價至少以一十大圓爲額 三開投地段經槌落後該投得之人卽要遵例照下格式將合同簽名其價银自投得日起計限三日內先將投賣落 槌時所定價銀一半交庫務署其餘一半由投賣日起計限一個月內在庫務署交淸 四投得該地之人准伊應將該地段印領國家地契由投得 日起計以九百九十九年爲期照上地段形勢所定地稅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即限於西歷六月十四日光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西歴十二月十五 日清完至該地契須照香港內地地段所有國家地契章程申領契内仍將所有平常額外章程及留存之法合同之說詳細之語設約之條一一詳 載 五股得該地之人印契時應輸公費銀十五大園與工務司代國家辦理者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開投日起限以十二個月爲期當用善法堅 固材料安富建竣在該地內屋宇一間可留久遠者爲此用銀不得少過一千大員 七投得該地之人於印領國家地契時又要交銀一十大圓與 工務司代國家辦理者以補同工務司代投得該地之人在該地四角立明界石依例鑿至精安刻明地册號數建立妥當等費,八投得該地之人 倘有悞違未遵以上章程即將彼所交之銀照其所約者或全腦或一分入官但國家自有全權或强他遵守投賣章程或任由 國家隨時隨處不 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投賣倘再投賣所得價値盈餘入官存庫如有短絀及一切費用盡由違背章程之人補足亦可勘追清償全 九投得該 地之人可由投得日起計將該地段其管業

投賣號數 第一號

投得地價

若干

立此合同之人經蒙 國家准爲投得地段之人應照上列投賣章程在下發名詳列指爲該地段業主印領地契爲憑並應照依上列投 直章程遵守遵行

地册號數 桉地段形勢册錄内地地段第五百零九號每年地稅銀二十五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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