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8TH FEBRUARY, 1880. 167

驛務署內信資規條開列

門城港

每函重半個安士

每張新聞紙重|每本書或貨辦重

朗三錢六分

每担保信 四個安士即二兩個安士郎一雨

兩八錢八分 四錢四分

二仙

十仙

二仙

二仙

五仙

十仙

11

二仙

113

二仙

不得担保 五仙

J

寄法國火船經過

池那二十三個寄】十個

四仙

川等火船十二

二十五伸

五仙

彩多華商郵寄書面之此外另有单如欲識知情形可到本

當為各舉售資行情可到事務署領以凡必與不須於文

保信可返时

開館!錯展可到本灈詢,為本司號華人亨带凡做見本司考擺不

九號 取件有信釋放更以得應用掉有辦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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