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4TH SEPTEMBER, 1881.

857

+

現奉

署輔政使司田 爲奉 代理督憲札諭開投國家地段事照得現定本年西曆十月初十日卽禮拜一日下午四點半鐘在下開之處開投國家地段爲此特示俾衆週知 年

九 月

示 代理督憲札諭將香港國家地一段開投准以七十五年爲期定於本年西曆十月初十日卽禮拜一日下午四點半鐘當衆開 計開 該地段形勢列左

+

號 五十三百三第報憲

式同合主業

投賣號贜第一號卽册錄村落屋地第十五號坐落歌賦山路南邊該地四向北邊一百六十五尺南邊一百五十尺東邊三百五十三尺西邊三百 憲 尺共計四萬九千方尺每年應納地稅銀三十三圓七十五仙股價限以三百大圓爲底

該投賣章程列左

投賣號數

一所投地段由價銀限底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因此互相爭論則用以前最高一價爲底將該地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 第 增價至少以十大圓爲額 三開投地段經槌落後限三日內必將全價在庫務署交淸 四投得該地之人准伊應將該地段印領國家地契由投 得日起計以七十五年爲期照上地段形勢所定地稅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卽限於西曆六月十四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西曆十二月二十五 清完至該地契須照村落屋地地段所有國家地契章程印領契内仍將所有平常額外章程及留存之法合同之說詳細之語合約之條一一詳 百 載 五投得該地之人印契時應輸公費銀十五大圓與工務司代國家辦理者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開設日起限以十二個月爲期當用善法堅 固材料妥當建竣在該地内建屋壹間可留久遠爲此用銀不得少過壹千大圓又要整合用之暗溝使該屋及廚房傍舍等所有有餘之水及污 濁之水流通又要在該地界内掘成一池或多池以蓄所有有餘之水及污濁之水該池務要整至完固使水氣均莫能洩漏一切工夫務要做至主 固安當悉合工務司意凡有有餘之水及污濁之水斷不得流入滲人經由四鄰之地無論屬國家者或屬別人者皆然又水池蓄積者斷不得溢出 流在國家地方與及道路溝渠 七股得該地之人於印領國家地契時又要交銀十大圓與工務司代國家辦理者以補工務司代投得該地之 人在該地四角立明界石依例鑿至精安刻明地册號數建立妥當等費 八楼得該地之人倘有悞違未遵以上章程卽將彼所交之銀照其所納 全數或一分入官但國家自有全權或勒令遵守投賣章程或任由 國家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投賣倘再投賣所得價值盈餘 入官存庫如有短袖及一切費用盡由違背章程之人補足亦可勒迫清償全數 九投得該地之人可由投得日起計將該地段歸其管業

投得地價

若干

投得業主

第一號

立此合同之人經蒙 國家准爲投得地段之人應照上列投賣章程在下簽名詳列指爲該地段業主印領地契爲憑並應照依上列投 賣章程遵守遵行

地册號數 按地段形勢册錄村落屋地地段第十五號每年地稅銀三十三圓七十五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