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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AUGUST 16, 1907.

憲示第五百门 门十六 工務司漆

曉驗事照得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歴本年八月二十六日即禮拜一下午三點鐘在工務 司署開設在油麻地對正九龍海地段第八十七:北官地海濱建設 暫用碼頭其營業權利以一年 期由一千九百零七年九月初一日起 計等因奉此合出示曉 爲此特示

該碼頭形勢開列於左

此碼頭坐落油蔴 對正九龍海地段第八十七號之北直長不過一百 尺橫闊不過十五尺投價以四百圓爲底

一建設碼頭之權利由西歷一千九百零七年九月初一日起計准批出 壹年 業

計開章程列左

一所建之碼頭須依一千八百九十九年第十一條則例及將來更改之 例辦理其稅由一千九百零七年九月初一日起悉照該例所附之 表交納

三該馬頭不能建築大過所定之額但該領批者如欲建築小之碼頭 亦可

四投碼頭權利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 價互相爭論則照售價爲底再投

五各人出價按該碼頭每次增價至少以十 爲額

六投得該碼頭權利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將全價在 庫務

司署呈𨨏

七該碼頭之面積 碼頭三面所有橫直籐木纜鈴一概包計在內 八凡泊該碼頭之船不能伸過該碼頭之尾外

九投得建設該碼頭權利之人倘不遵章程辦理即將打 呈繳之建設碼 頭權利價錢一份或全數"官或可勒令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 用何方法再將該建設碼頭權社開投飽再出投所得價伯較前投之 價若有嬴餘全行入官如有短融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 足或將該建設碼頭權利官作爲未經出投而仍將投得建設該碼 頭權利之人之全價入庫H後再將該建設碼頭權利出投倘有短釉 及一切費用仍令前投得該地之人補足

額外章程

承批期限 國家願意可年續批惟須預將每年地秕呈繳並將 初時投批價銀若干亦須同時繳納至於明年續批不續批之問題即 於每年之内未到期先三月定奪

拶 得碼頭權利乏人合同式

立合同人住某街門牌第某某某某年某月某H用銀某某 投得上詳列建設碼頭權利應遵照上列投賣章程辦理卽作爲承批人 領取官契爲憑

投賣號數

投賣號數第一號每年地稅係照一千八百九十九年第十一條碼頭 則例所定之稅表計約

十四日示

一千九百零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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