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5TH JULY, 1882.
615
號
+
九
=
第
報
署輔政使司史 爲奉
現奉
百
+
月
+
署督憲諭開投國家地段事照得現定於本年西歷八月初一日郎禮拜二日下午四點鐘在下開之處開投國家地段爲此特示 千
年
五 署督憲騅將香港官地三段開投准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定於本年西歴八月初一日卽禮拜二日下午四點鐘當衆開投 憲 計開該地段形勢 投賣號數第一號卽册錄村落屋地第十九號坐落山頂該地四至北邊三百三十八尺南邊五百四十五尺東邊一百五十 三 尺西邊一百二十五尺共計八萬八千四百方尺每年應納糧銀六十圓峇八十八仙股價限以八百圓爲底 投賣號數第二號卽册錄村落屋地 第二十號坐落山頂該地四至北邊一百五十尺東南二邊共五百五十尺西邊一百五十尺共計三萬四千七百方尺每年應納糧銀二十三圓 +仙股價限以三百二十五圓爲底 投賣號數第三號卽册錄村落屋地第廿一號坐落山頂該地四至北邊四百尺南邊三百七十二尺東邊五 百七十三尺西邊五百零五尺共計一十九萬四千三百六十方尺每年應納糧銀一百卅三圓六十二仙股價限以一千九百圓爲底
投賣章程列左 一般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因此互相爭論則用現出最高之價爲底將該地再投 二各 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一十大圓爲額 三投得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書名於合同之下限三日內必將全價在庫務司呈繳 四 投得該地之人准其將該地段印紅契由投得之H起准其管業七十五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糧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歷六月廿四日先納 一半其餘一半限於西歷十二月二十五日清納至該地契須照村落屋地地段所有國家地契章程印於契內仍將所有平常額外章程及留存之 百 法合同之說詳細之語合約之條逐一詳載 五投得該地之人印契時應輸公費銀十五大圓此項呈繳工務司處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開設之 日起限以十二個月爲期當用堅固材料美善之法建就屋壹間在該地內必須堅固可經久遠者此等工程用項不得少過一千大圓又必須造合 用之暗渠使該屋及廚房傍舍等處所有之餘水及污濁之水行流又須在該地界内掘成一池或多池以蓄所有之餘水及污濁之水該池務要造 至完固使水氣不能洩漏一切工夫務要做至主固安當合工務司之意凡有有餘之水及汙濁之水斷不得經由四鄰之地流去無論地國家 或燒別人皆然水池蓄積之水亦不得溢出流在國家地方與及道路溝渠倘有穢污糞尿埵揽等件亦不得貯在界內投得該地之人必須在地界 內造一厠所足此地居民之用另建一貯乾泥之處以爲掩閉其糞之用免臭氣上升如係屋內亦須造一厠其掩糞之法照上章程所造之厠務須 工堅料實屋內所有糞尿汚穢攪擾等物每日須要搬淸亦不得種植蔬菜在界內 七投得該地之人於印紅契時必須將銀十大圓呈繳工務司 處此係補囘 國家代投得該地之人在該地四角立標誌地冊號數之界等費 八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俁未遵以上章程卽將其所交之銀或 全數或一分入官且國家原有全權可勒令遵守投賣章程或由 國家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投賣倘再投賣所 行入官如有短絀及一切費用槪分違背章程之人補足 九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割歸其管業 該地投賣倘再投賣所得價值若有盈餘全
業主合同式 立此合同之人經蒙 國家准爲投得地段之人應遵照上列投賣章程於下幅簽名卽作爲該地段業主准其領取紅契爲憑 投賣號數第一號 按地形勢册錄村落屋地地服第十九號每年應納糧銀六十圓零八十八仙
投賣號數第二號 按地形勢册錄村落屋地地段第十八號每年應納糧銀二十三元九十仙
投賣號數第三號 按地形勢册錄村落屋地地段第二十一號每年應納糧銀一百三十三圓六十二仙 投買地價
投得業主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