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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5TH MARCH, 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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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投 第報
號 七十二百
署輔政使司田 爲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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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督憲札諭開投國家地段照得現定本年西曆四月五日卽禮拜三日下午四點鐘在下開之處開投國家地段爲此特示俾衆週知 示 八 八 百 千
二 年 現奉 護理督憲札諭將香港筲箕灣所有國家地三段開投准以九百九十九年爲期定於本年四月五日禮拜三日下午四點鐘當衆開投 計開 該地段形勢列左
II!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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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賣號數第一號卽册錄地段第三十號在筲箕灣該地四向北邊南邊五十尺東邊西邊二百尺共計一萬方尺每年應納地稅錢二十二大圓 四仙股價限以二百七十五大圓底
投賣號數第二號卽册鏹地段第三十一號在筲箕灣該地四向北邊南邊四十五尺東邊西邊二百尺共計九千方尺每年應納地柷銀一十九大 圓八毫三仙投悄限以二百五十大圓爲底 長賣號數第三,即册錄地段第三十二號在筲箕灣該地四向北邊南邊一百二十五尺東邊西陽二百尺共計二萬五千*尺每年應納地稅銀 五十五大圓零九仙股價以六百五十大圓爲底
該投賣章程列左 一所投地段由
限底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因此互相爭論則用以前最高一個 用以前最高一價爲底將該地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 繪價至少以十大圓爲額 三開投地段經槌落後該投得之人卽要遵例照下格式將合同簽名其價銀自投得日起計限三日內先將投賣落槌 時所定價一半交庫務署其餘一半由投賣日起計限一個月內在庫務署交清·四投得該地之人准伊應將該地段印領國家地契由投得日 計以九百九十九年爲期照上地段形勢所定地稅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卽限於西曆六月十四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西曆十二月二十五 清完至該地契須照香港筲箕灣地所有國家地契章程印領契內仍將所有平常額外章程及留存之法合同之說詳細之語合約之條一一詳 乙人於印領國家地契時又要交銀一十大圓與工 載 五投得該地之人印契時應輸公費銀十五大圓與工務司代國家辦理者 六投得該
地册號數建立妥當等費 七投得該地之人 務司代國家辦理者以補同工務司代投得該地之人在該地四角立明界石依例鑿至 有悞違未遵以上章程卽將彼所之銀照其所納者或全數或一分入官但國家自有全權或勒令遵守投賣章程或任由 國家隨時隨處不論 用何方法再將該地投賣倘再投賣所得價值盈餘入官存庫如有短細及一切費用盡由違背章程之人補足亦可勒追償全數 八投得該地 號 之人可由栂得日起計將該地段歸其管業 投賣額外章程
一承賣此地段之人要將其地段及相連街道一邊之地或锄底或與高以相宜爲止此程要工務司准要爲度
一般得每地段之人必要與執該地暫居牌照之人酌量爲取該地界内所有之地與依例他因遷徙別處及因取回該地致他失所者所可領回 賠補之項但該項若干任由 督憲所准
業主合同式 立此合同之人經蒙 國家准爲投得地段之人應照上列极賣章程在下簽名詳列指爲該地段業主印領地契爲憑韮應照依上 列投賣章程遵守遵行
投賣號數一號卽册錄筲箕灣地卣第三十號每年應納地稅銀二十二大圓券四仙投得地價 投賣號數二號卽册錄筲箕灣地段第三十一號每年應納地稅銀一十九圓八毫仙投得地價 投賣號擞三號卽册錄筲箕灣地第三十二號每年應納地稅銀五十五大圓券九仙投得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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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投得業主
的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