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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5TH SEPTEMBER, 1883.
第十九條 第四級書館即用歐洲一國語言教歐洲文理者
一考 一讀書 以該館所用首習之書内選一段不過五行授使讀明句讀 二寫字 用石牌或黑木板抄該書一行成默寫平易之字數個 三食法 分明位大及加除二數、此班内凡入選者每名賞銀六圓
二考 一讀書 以該館所用大習之書內選一段不過十行授使緩讀玲瓏 二寫字 以該書內選一段授使逐句緩讀一次然後逐字默寫 三算法 照上一考所用者外繼用口乘書乘以及分數 此班内習字簿之優劣可以并計但該童考不得以上三款之二者則不計 凡入選 者每名賞銀八圓
三考 一讀書 以該館所用第三習之書内選一段不過十行授使清楚明白而讀 二寫字 以該書內選一節逐句緩讀授使默寫 三算法 照上二考所用者外繼用加除乘分雜法與及化例 四法 以該館所讀之書內選一句使分字屬虛實死活等類 此班内習字簿之優劣 可以并計但該童考不得以上四款之三者則不計 凡入選者每名賞銀十圓;
四考 一讀書 以該館所用第四習之書除詩賦類外内選一段不過十五行授使心目了然而讀 二寫字 以該書內選一節逐句緩讀授使 默寫 三箕法 照上三考所用者外繼用單比雜比之例及伸息原法練法等數 四文 以該館所讀之書內選一平易之句授使分別字 類或說以口或書以筆一任考試官意 五地理 天下全圖總要及歐洲地理 此班內習字簿之優劣可以并計但該童考不得以上五款之 四者則不計 凡入選者每名賞銀十二圓
五考 一讀書 以一平易之書或新報一紙任由考試官選一段較淺白者授使明悟流利而讀 二寫字 任由考試官講小說一段再講一次 然後使其畧畧默出但照筆法工拙及串字文法通計 三算法 照上四考所用者外繼用奇零分法卽平分十分數 四文法 任由考試 官用一平易之書或新報一紙內選句語畧深者授使分別字類語類或說以口或書以筆 五地理 照上四考所用者外繼用亞西亞阿非利 加亞美利加等洲地理 此斑習字簿不得重計 凡入選者每名賞銀十四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