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5TH SEPTEMBER, 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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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各童造詣若何俱照監督學院及由國家別立陪考人所甄別者
第十二條 凡有陪考人係非國家人員而來助考者另行撥送薪水
第十三條 可領助賞之書館列作五級 第一級教中國文理 第二級教中國文理兼教英文 第三級用中國語言文字教歐洲文理
第四級用歐洲一國語言教歐洲文理 第五級用歐洲一國語言教歐洲文理另兼教漢文
第十四條 甄別之法計每童年內上學不得少於二百日每日學規條內開各歎不得少過四點鐘
第十五條 凡學童符合上條者必須照下開各欸應考毌許任意推諉致考取每童若何須報知該館總理人
第十六條 第一級書館卽教中國文理者各班考取獎賞列後
一考 一讀書 以該館所用首習之書內選一篇使讀 二寫字 將首習之書揀平易之字十個讀使默寫 三倍書 将首習之書揀使 誦一篇 此班內學童入選者每名賞銀二圓
二考 一讀書 以該館所用大習之書內選一段使讀但不過五十字外 二寫字 以該書揀選一連二十字逐字讀使默寫 三倍書 以該書揀畧短之一段使其倍誦 此班習字簿之優劣可以并計但該童考不得以上三款之二者則不計 凡入選者每名賞銀圓 三考 一讀書 館所用第三習之書內選一段使讀但不過六十字外 二寫字 以該揀選一連四十字逐字讀使默寫 三倍書 以該書揀畧短之一段使其倍誦 四講解 以所考之一段各字分解 此班內習字簿不得並計 凡入選者每名賞銀六圓
四考 一讀書 以該館所用第四習之書內選一段使讀但不過七十字外 二默書 以該書揀選一段但不過五十字外授使默寫 三講解 以所讀之一段選畧淺易之數句授使講解 四對聯 對三聯 五地理 粗識大清一統圖 此班習字簿不得並計 凡入選者每名賞 銀八圓
五考 一倍書 以該館所用第五習之書內選一段使倍但不過八十字外 二默書、以該書揀選一段但不過六十字外授使默寫 三講解 以該書之一段選二十字或講解字義或筆書註解一任考試官意 四作文 用單句題 五地理 照四考所用者外繼以廣東省全圖 此 班習字簿不得並計 凡入選者每名賞銀十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