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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PTH AUGUST, 1884..
往山頂禮拜堂及其列山歌賦山左右屋宇二人夫去准收工銀 四毫五仙并忻回准共收工銀七
倘不折同韓由洲路而同期照由山峽而回之限價程式
凡儒情去共同以三點簿時候爲額儁由石排灣而同則需三點半 鐘之久
如過三點贊或三點半鐘之後每多一點鐘或未及一點鐘每名轎 * 收工銀仙
個有別等另行議價者任由自便與此照内章程無涉
領牌挑夫一名
每一點准收工銀一毫
每日冶收工銀三亳五仙
每日准收工銀五毫
領牌車夫一名
一个骨渐收工銀
每半點鐘准收工]一毫
近有付往外埠吉信封無人到取現由外埠付香港 驛務總局 如取有此人可即到本局領取茲將原名號列左
劉睿拗付舍路信一封劉炳友收入
廖氏付新金山信一卦交白祿收入
付厩門信一封交林仲收入
現有由外埠付到要信敳封贮存 驛務總局如有此人可到本局
領取茲將原名號列左
一封交同升棧收入 一封交廣福泰收入 一封交張星輝收入 一封交張千衍收入 一封交吳煉秋收入 一封交洪祥兄收入 一封交劉錦秀收入 一封交譚玉田收入 一對交同泰號收入
每雨彤鐘准收工銀二毫五仙
一封交福源隆收入
一封交周東生福收
一封交吳財選收入
如過兩點鐘之外每多一點堂或未及一點鐘准頂收工銀一毫 往薄扶林或鲫魚涌准收工銀二 倘係來回准共收工銀三毫五仙
一封交吳復漳收入
每一點鐘准收工銀一毫五仙
往筲箕灣准收工銀三毫五仙 倘係來同准共收工銀五
往石排灣准收工銀三毫五仙
倘係來回准共收工銀六
如有另促車夫一名須照上列限價雙倍收取
倘有別等呂行價者任由自製與此照四章程無涉
一封交吳旭初收入 一封交見晃收入 一封交吳容與收入 一封交吳連控收入 一封交萬和昌收入 一封交任帝恩收入 一封交鄭克仔收入 一封交葉郁芬收入 一封交羅有鎮收入 一封交葉阿理收入.一封交王羽收入 一封交劉年收入
保家信一封交同興收入 保家信封交潤發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