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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3TH JUNE, 1885.

現奉

憲示第二百四十五號

署輔政使司史 爲奉 憲驗展期開投國家地服事照得前示定於英本年六月十二日卽 午園點鐘在下開之處將國家地民開投以當日天時不 佳故展期英六月十七日卽禮拜三日下午四點鐘當衆開投合將其 章程再行曉示若投買之人欲知詳細觀看章程者可赴工務司署請 示可也爲此特示 一千八百八十五年

六月

督憲將英屬九龍紅磡官地二十八段開投准以七十五年爲管業 之期定於英本年六月十七日卽禮拜三日下午四點鐘當衆開投 計開該地形勢

投賣號數第一號至第二十八號共二十八卽册錄岸地第一百 十號又第一百四十二號至一百四十七號又第一百五十五號至 百六十八號艾第九十四號乂第一百券二號至一百零七號均坐落 紅磡該地每段四至北邊十五尺南邊十五尺東邊五十尺惟第一百 一十號及第九十四號至一百零七號每段二十七尺八寸西邊五十 尺惟第一百一十號及第九十四號至一百零七號每段亦是二十七 尺八寸共計七百五十方尺惟第一百一十號及第九十四號至一百 零七號共計四百一十五方尺每股分投每年每段應納糧銀十圓惟 第一百一十號及由第九十四號至一百零七號每段每年應納糧銀 四圓投價以五十圓爲底性由册錄第一百一十號及由第九十四號 至一百界七號卽以二十七圓爲底

投賣章程列 至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五爲額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因此 互相爭論則用現出最高之價爲底將該地再投

三役得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 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書名於合同之下限一個月內 價一半在庫務司署呈繳至第二個月內須將全數在庫務司 署完繳

十三日示

四投得該地之人由開設之日起限以六個月爲期當用堅固材料建就 屋一間在其地內該屋要有石結灰砂之墙及屋背蓋瓦其餘屋之別 等悉遵一千八百五十六年第八條屋宇則例內載各章程建造

五投得該地之人經遵此等章程而行卽許其將該地每印紅契由投 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七十五年照上地形勢所定糧銀每年分兩季 完納卽於英六月二十四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英十二月二十 五日淸納至該地契須照香港岸地開列所有國家地契章程印於 契內.

六投得該地之人印契時須輸公費銀五圓此項呈繳泉着經歴司處 七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以上章程卽將其所交之銀或全數或 一分入官且國家准可勒令遵守投賣章程或由國家隨時隨處不論 用何方法再將該地投賣倘再投賣所得價值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 有短袖及一切費用分違背章程之人補足

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服割歸其管業 業主合同式

立此合同之人經蒙

國家准爲投得地之人應遵照上列投賣章程於下幅簽名卽作爲該 地段業主准其領取紅契爲融

署輔政使司史

投賣號數第一號至第二十八號共二十八段按地段形勢册錄岸地 段第一百四十二號至一百四十七號及第一百五十五號至一百六 十八號每年每段應納糧銀 十圓惟第九十四號第一百一十號及 由第一百零二號至一百零七號每年每股應納糧銀員 憲 示 第二百四十六號

曉諭事照得現將香港官地一坐落羅便臣上街册錄岸地第九百 三十號准於英本年六月二十二日卽禮拜一日下午四點鐘在該處 當衆開投如欲知詳細者可取看英本年六月初六日第二百三十五

·號憲示可也特示

一千八百八十五年

十三日示

百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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