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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8T OCTOBER, 1887.

計開

一接上手存下銀八百五十八圓六毫二仙

一進來息銀六十六圓七毫二仙

一進捐項銀壹十圓

合共進銀九百三十五圓三四仙

一支給難民间籍費用共銀一十五圓一毫七仙

一支訪事車工艇脚雜用六銀二十八圓三毫叫仙

一支訪事馬滿十五個月工銀二百二十五圓

一支訪事馮生三個月工銀三十六圓

一支訪事鍾余三個月工銀二十四

署輔政使司史

合共支銀三百二十八圓五毫一

除支外實向存銀六百零六圓八毫三仙

交代日交新總理收

曉論開投地事現奉

此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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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憲札開定於西歴本年十月初十日即禮拜一下午三點鐘在紅磡 開投官地一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諭爲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于左

投賣號數此號係册錄紅磡岸地段第一百七十三號坐落紅磡該地 四至北邊二百尺南邊二百尺東邊二百尺西邊二百尺共計四萬丁 方尺每年地稅銀四百八十二圓投價以二千四百一十圓爲底:

開投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中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價内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十圓爲額

三投得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卽照例簽名於合同之小限由投得之日 起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便司署呈繳

四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內須在田土廳繳銀十圓以備 工務使司锁匠用石四塊鏨好刻圳册錄號數安立該地四角以指明 四至等費

五投得該地之人于印契時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繳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之人兩開役之日起限以十二个月爲期區用堅固材料美 善之法建屋無論幾間在其地內該屋要用磚或石塊及灰沙之幷 及瓦背要堅實可經久遠其餘別等工程悉避一千八百五十六年第 八條屋宇則例 章程建造此等工程不得少過五千圓

七若有華人屋建於該地段內每屋之後須留有天井深至少「五英尺 闊照該屋 •

八投得該地之人須將其西歴本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所須其一年應納 之秕銀按月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分兩季淸納卽於西曆六月二十 四日元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歷十二月二十五日完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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