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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0TH NOVEMBER, 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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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費
憲示第五百號 輔政使司史
曉諭開投官地事兹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歴本年十一月十九日卽禮拜一日下午四點鐘開 投官地三十六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諭 爲此特示
該地三十六其形勢開列於左
投賣號數第一至第九册錄岸地第三百一十三號至三百二 十一號叉第十至十二係册鈴岸地第三百三十四至三百三十 六號均坐落九龍油麻地地每段四至西北邊四十五尺南邊四十 五尺東邊十五尺西邊十五尺共計六百七十五方尺每年地稅銀十 圓投價以七十五爲底 第十三至十四係册錄岸地第三百 二十二號至三百三十三號又第十五至卅六係册錄岸地第三 百四十六號至三百五十七號均坐落九龍油麻地該地每段四至 邊四十五尺南邊四十五尺東邊十六尺八寸西邊十六尺八寸共計 七百五十方尺每年地稅銀十圓股價以七十五圓爲底
開投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價內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十圓爲額
三投得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使司署呈繳
四投得該地各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內須在田土廳繳銀十圓以備 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以指明四至
五楼得該地各人於印契時應將公費銀五圓呈繳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之人須候工務司批准將該地填高並由投得之日起限以
六個月爲期當用堅固材料並美善之法建屋宇無論幾間以合居住 該屋要用磚或石並結灰沙之屋背蓋毛並必須牢實可經久遠其 餘別等工程悉要一千八百五十六年屋宇則例第八條并一千 八十七年則例第二十四條建造並每屋地台至少有十二寸高過左 右各道路之平面
七投得該地之人須於西壢本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將其一年應納之稅 銀按月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西歴六月二十四 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歴十二月二十五日完納
八投得該地之人俟將照工務司之主見所有一切事件均已拨章辦妥 始在領該地紅契由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七十五年照上地段形勢 所定稅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歷十二月二十五日先納一半其 餘一半限於西歴六月二十四日完納並將九龍岸地段紅契章程均 印於契內
九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份或全 數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 開投倘再開校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7
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歸其管業 業主合同式
投賣號數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應遵照上列投賣章 程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紅契爲憑
投賣號數係册錄岸地第三百一十三號至三百二十一號及三百三 十四號至三百三十六號又三百二十二號至三百三十三號及三百 四十六號至三百五十七號均每段每年地稅銀十圓 一千八百八十八年 十一月
初十日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