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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8TH JANUARY, 1888.

憲 示

輔政司史

曉諭開投地事現本

督憲札開定於西歴本年二月初六日郎禮拜一日下午四點半鐘開 投官地一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出示曉諭爲此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于左

買號數此號係册錄村落屋宇地段第五十五號坐落歌賦山頂南 邊該地四至北邊四百二十尺南邊五百三十尺東邊二百六十四尺 西邊六十四尺共計七萬一千五百方尺每年地稅銀二百六十二圓

·投價以二千一百五十圓爲底

開投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中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股價內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十圓爲額

三股占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卽照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便司署呈繳

四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田土廳繳銀十以備 工務使司飭匠用石塊鏨好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角以指明四 至等費

五. 投得該地之人于印契時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繳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開投之日起限以十二个月爲期當用堅固材料美 善之法建屋一間在其地內以便居住投得該地之人須建造所需之 有蓋渠以便流去屋中廚房及所有外廊一槩無用之水使之流入按

照工務司所准不漏水不洩氣用堅固材料美善之水池水坑其地内 所有之暗渠捨棄之水不得任其流去該地處左右之地無論

國家或民家者亦不得将水池内物安置官地公路公渠之處及所有霉爛 有臭氣之舊或捨棄之物不得放在地內幷租主應將所有捨棄之物 一日一次安置別處此等工程不得少過四千圓

七投得該地之人須於西歴本年六月二十四日將其一年應納之稅銀 按月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淸納卽於西歴十二月二十五 日先約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歴六月二十四日完納

八投得該地之人俟將照工務司之主見所有一切事件均已按章辦安 始准領該地紅契由投得之日起管業七十五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 稅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歴六月十四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 於西歷十二月廿五日完納幷將香港村落屋宇地段紅契章程均印 於契內

九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份或全 數A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 開設倘再開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釉 及一切費用槪台違背章程之人不足

十投得該地之人由得之日起將該地區共管業 業主合川式

投賣號數

立合同人某某於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應遵照上列開投意 程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紅契

此一號卽册錄村落屋宇地第五十五號每年地税银二百六十二谳 一千八百八十八年

正月

二十八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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