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8TH DECEMBER,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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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 示 第四百
暑輔政使司駱
曉諭開投官地事現奉
督憲札開定期西歷本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郎禮拜四日下午三點鐘 開投官地一段以九百九十九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 諭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于左
此號地段係册錄內地第一千三百四十五號坐落掃桿埔華人義地 東南便該地週圍約共計八十七萬三千七百五十方尺每年地稅銀 一千圓投價以八千圓爲底
計開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園內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一十圓爲額
三投得該地之人自档落之後即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原務司署呈繳
四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內須在田土廳繳銀三十圓以 備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角以指明四 至等費
五投得該地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繳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之人投得之日起計限以兩年內須按照一千八百八十 九年第十五條建築屋宇則例章程及一千八百九十一年第二十五 條則例章程建造各等工程建安後估擬價值不得少過五萬圓 七投得該地之人須於西歷本年六月十四日將其一年應納之稅按月 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西歷十二月二十五日先
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六月廿四日完納至九百九十九年止 八投得該地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安合工務司之意始准領該地 契由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九百九十九年照上地形勢所定覺 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歷六月二十四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 於西曆十二月二十五日完納幷將香港内地紅契章程印於契內 九 付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份或全 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 開投倘再開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細 及一所鬱用槪令違背程之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歸其管
額外章程
一投得該地之人可以將在該地流行之各溪水取以自用然不得賣與 别人”
二投得該地之人可以在 國家地面或地下建一喉筒由水池起直至 掃桿埔鵝頸炮臺及屋宇止惟建築之法須先畫形圖呈核俟奉到
督憲會同定例局員批准方可舉行並須謹慎小心不得擾動山墳至 喉筒所經 國家地面或地下仍當聽 國家主意昐示
三該地除 國家按照常規取囘外如遇港中食水欠缺 督憲會同 政局可以在該地取水接濟所取多少不得限制惟屆時必預先十日 國家發諗通知無論何時倘 國家在該地取水供給港中
憲會同議政局員定必照公平補水價給該地業主收領 業主合同式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以遵照上列投賣章程 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紅契爲憑
投賣號數
此號地段係册錄內地第一千三百四十五號每年地稅銀一千圓 一千八百九十四年 十二月
初八日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