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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3RD FEBRUARY, 1894.

憲 示 第四十五號

輔政使司柯

憲示第三十七號

輔政使司柯

曉醶事現奉

曉諭事現奉

督憲札諭將總緝捕司之示開列於下等因奉此合出示曉諭爲此

一千八百九十四年

二 月

初三日示

憲札開香港義勇定期西歴來月初六日卽華歷明年正月初一日 上午十點鐘起至下午四點鐘止在昂船洲炮臺南岸操演炮位其炮 口就在此臺向西南方開放爾各船戶人等知悉切勿駛近炮碼所經

香港總緝捕司梅

之處以免不虞勿忽切切特示

英一千八百九十四年

正月

三十日示

曉諭事現奉

督憲札開諭准華人於除夕元旦人日期燃燒爆竹等因奉此經 本司按照一千八百八十八年第十三條則例諭知爾等准由二月初 五日卽華人除夕下午四點鐘起至初七日卽華人初二晚四點鐘止 又准二月十二日即華人人日下午四點鐘起至十一點鐘止燃燒 竹不得抛高過於人頭上或抛近人身或抛近看火之物等處並須加 意提防以免不測如因不慎致罹其害則爲該人是問業已嚴飭各差 役等倘見有燒竹炮不遵示者立郎栒案究懲决不姑寬此係特准 華人燃燒惝有別國人燒放准各差役控告各宜凛遵毋違特示 一千八百九十四年

輔政使司柯

曉諭事現奉

督憲札開將憲示第八號所投官地一段展期到西歴本年二月十九 日卽禮拜一日下午三點鐘當衆開投等因奉此合出示曉諭爲此

初二日示

一千八百九十四年

正 月

二十六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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