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6TH FEBRUARY, 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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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
署輔政使司駱
曉諭事現奉
示第六十二號
督憲札開茲將總緝務司之示諭開列於下俾衆週知等因奉此合亟 出示曉諭爲此特示
一千八百九十五年 香港督辦巡防總緝務司梅
二 月
曉諭事照得西歷二月二十十一廿二日卽華乙未年正月廿六十七 廿八等日乃黄泥涌賽馬日期所有按照一千八百六十九年第十條 則例所定各車轎行走各條欸業已具詳
十六日示
須遵照來時路徑歸左手邊卽大道南邊而行
五凡有桃物件之人務要在於只准轎過之路而行如前歎所載由大 鐘樓至海旁東約所有步行之人只許在小路而行若非橫過路上不 得在路心來往
六自黃泥涌各墳場起至各棚處止各界內不許停放車輛並不許各車 在該處疾行
七各車輛之在跑馬場附近地方必須遵值日差役所指
八音犬之家不可任犬走近跑馬塲倘見有流蕩之犬頸上無編列主人 姓名住址之帶卽按照一千八百四十五年第十四條則例第四款将 該犬擊斃
九凡乘轎來往者當由堅尼道行走以免將皇后大道壅塞至車馬等不 許在堅尼道行走
總督部堂 察核兹奉 批准卽將各例欸開示於後仰爾諸色人等 一體恪遵毌忽特示
一千八百九十五年
二 月
初四日示
計開車輛行走各條歎
憲示第六十四號 署輔政使司
一自大鐘樓起至海旁東止各街道所有馬匹馬車及手車往東邊者須 從左手邊即大道北邊而行至回西邊時亦須從右手邊卽大道北邊 而行倘途中欲讚前行仍各須遵照道路行走常例迴避 二所有馬匹馬車及手車往東邊者旣到下處卽須由器局街轉落 海旁在海旁道一直行走至第二號差館東湯之灣仔道及鵝頸涌西 邊之路止後由跑馬塲折抵亦須遵照來時道路而行
三倘有在通衢大路或來往路口騎馬或駕車其勢可致傷人肢體或傷 及性命或有碍行人則按例懲辦
四各轎倘往東邊即由大鐘慢起直向灣仔至掘斷龍之大道行走不准 由海旁一帶前行並須歸右手邊卽大道南邊而行若返西邊之時亦
曉諭事現奉
督憲札開招人投接按照一千八百八十九年之填海則例備辦砵蘭 來路灰三千桶並交入 皇家貨倉處所有投票均在本署收截限期 收至西歴本年二月二十六日卽禮拜二日正午止如欲領投票格式 觀看章程及知詳細若前赴填海局請示可也凡投票之人必要有貯 庫作按銀二百大圓之收單呈驗方准落票倘該票批准其人不肯承 辦則將其貯庫作按銀入官各票價低昂任由
國家棄取或總棄不取亦可等因奉此合出示曉諭爲此特示 一千八百九十五年 二月
十六日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