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5TH APRIL, 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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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
輔政使司駱
曉諭開投官地事現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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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五月十一日郎禮拜一日下午四點鐘在該 處開松官地一段以九百十九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出示 曉 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于左
此號地段係册錄內地段第一千三百七十八號坐落堅利德道之南 邊該地四至北邊一百零七尺南邊一百三十尺東邊一百五十六尺 西邊一百五十三尺共計一萬八千一百二十方尺每年地稅銀一百 三十二圓投價以二千七百一十八圓爲底
計開黨程列左
一楼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内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圓爲額
三投得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司署呈繳
四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田土廳繳銀十五圓以 備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角以指明四 至等費
五投得該地之人於,時例應 費銀十五圓呈繳!土廳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以十八個月内須用堅固材料及美 善之法建屋宇一間在該内以合人居住該屋宇以石及灰坭築牆 用玩蓋面必須牢實可經久遠其餘各款須按照一千八百九十一年
第廿五條建築屋宇更正則例章程建造此等工程不得少過五千 七投得該地之人須於西歷本年六月二十四日將其一年應納之稅按 月數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淸納卽於西歷十二月廿五日 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六月十四日完納至九百九十九年止 八投得該地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公合工務司之意始領該地 官契由根待之日起准其管業九百九十九年照上地形勢所室 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十二月十五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 約西歷六月十四日完納幷將香港内地岸地官契章程出於契內 九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即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半或全 數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 倘再閲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融 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歸官作爲未經出投 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價入庫日後再將該地出投倘有短細及一 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之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歸其管業 額外章程
投影設地其走造歎式只准照歐洲洋人屋宇模樣仍須由工務司 處所定欸式爲實 投得地之人不得因工務司所擬欸式不如己願 藉端索囘補費仍須照章建造毋得異議
業主合同式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家遵照上列投賣運程 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官契為憑
賣機數
北號係册錄內地段第一千三百七十八號每年地狁j一百三十二 ( 一千八百九十六年
二十五日示
المعن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