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4TH MAY, 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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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二百二十一號
暑輔政使司師
鹿諗開投官地事現率
督憲札開定於西本年五月三十一日即禮拜二日下午三顯在該 開,官地一段以九百九十九爲業之期等因奉此合亟出示 曉 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排列于左
此號地段係册錄內地段第一千四百八十五號號坐落山頂道卽皇 后花園上該地四至北湯一百二十尺叉五十尺南邊一百三十尺 邊一百五十尺西邊六十尺又九十五尺共計一萬六千八百六十 方尺每年地稅銀一百一十六圓投償以四千二百一十七圓爲底 計開章程列左
二各人出赠投地每次增假至少以二十五圓爲額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股價再擇一價爲底再投
三段得該之人自耕落之發即遵例签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的燃全僧在庫務司署呈緻
【物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田土廳繳銀十五圓以 備工務司筋匠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每角以指明四 至等費
五.投得該地之人於印原時例應将公費銀十五圓呈繳里土應 六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以十八個月內須用堅固材料及 善之法建屋宇一間在該地以合居住該屋以石或磚及灰坭築用 瓦蓋面或用工務司批准之物料而造必須牢實可經遠其餘各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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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千八百九十一年第十五條及一千八百九十五年第七條 築屋宇則例章程建造此等工程估值不得少過四千
七投得該地之人須於西歴本年六月二十四日將其一年應納之稅 月數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西歷十二月十五日 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歴六月十四日完納至九百九十九年止 八投得該地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妥合工務司之意始准領該 官契由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九百九十九年照上地提形勢所定 鍋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十二月十五日光納一半其餘一半 至西歴六月十四日完納幷 完納幷將香港内地段官契章程印於契内 九投得該坦之人倘有錯誤未遭章程組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半或全 數人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 章辦理或胎時,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排 開投倘再開投所得價值較 値較前投之價赢餘全行人官如有短袖 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區官作爲未經出投 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償入庫日後再將該地出投倘有短軸及一 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之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歸其管業 額外章程
屋宇建造欸式須呈 工務司批準方可建造 業主合同式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以遵照上列投賣程 爲該地段業主領取官契為憑
投賣號數
此號册 內地段第一千四百八十五號每年 年地秕銀一百一十六 一千八百九十八年
十四日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