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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2TH FEBRUARY, 1898.
犬擊斃
海旁在海旁道一直行走至第二號差館或由第二號差館之東過灣
憲示第* 六十 輔政使司
仔道及鵝頸涌西邊之路止後由跑馬場折抵亦須遵照來時道路而 行
三倘有在通衢大路或來往路口或騎馬或駕車其勢可致傷人肢體或 傷及性命或有碍行人則按例懲辦
四各轎倘往東邊卽由大鐘樓起直向灣仔至掘斷龍之大道行走不准 由海旁一帶前行並須歸右手邊路南邊而行若返西邊之時亦須 遵照來時路徑歸左手邊卽路南邊而行
曉諱事说奉
九
號
督憲札開招人投接修葺薄扶林水塘
示均在本 署收截限期
收至西歷太年二月二十一日卽禮拜一日正午止 正午止如欲領投票格式 觀看章程及知詳細者前赴工務司署請示可也各票償列低昂任由 國 棄取或總棄不取亦可等因奉此合殛出示曉諭爲此特不 一千八百九十八年
十二:示
五凡有桃買物件之人務要在於只准轎過之路而行如前欸所載由大 鐘樓至海旁東約所有步行之人只許在小路而行若非橫過路上不 得在路心來往
憲示第七 七十
六自黃泥涌各墳塲起至各棚處之路不許停放車輛並不許各進在該 處疾行
七各車輛之在跑馬附近地方必須遵値日差役所指
八音犬之家不應任犬走近跑馬場倘見有流蕩之犬頸上無編列主人 姓名住址之帶卽照一千八百四十五年第十四條則例第四款將該
九凡乘輛來往者當由堅尼道行走以免將皇后大道壅塞至車馬等不 許在堅尼道行走
輔政使司駱 聽驗事現來
號
月
督憲札開招人投租紅磡皇家橋一度由英三月初一日起以三年滿 期倘若注消則預先三個月告知所有投票均在本署收截限期收至 西本年二月四日卽禮拜四日正午止如欲知詳細者前赴工務 司署請示可也各票價列低任由
國家棄取或總棄不取亦可等因奉此合出示曉 爲此特示 一千八百九十八年 二 月
十二日示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