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3:D SEPTEMBER, 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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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五百二十 號
輔政使司駱
曉諭開投官地事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歴本年九月卄五日卽禮拜一日下午三點半在
工務司署開投官地一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期滿可再管業七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於左
十五年惟須遵照 工務司再定之地稅輸融等因奉此合出示曉 諭爲此特示
此號地係卌錄九龍内地段第九百一十五號坐落大角嘴該地四 至北邊五十五尺六十南邊二尺三寸東邊一百五十二尺西邊一百 四十一尺六寸共計四千零八十五方尺每年地稅銀二十八圓投價 以一千零二十一圓爲底
一楼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價内檡一價爲底再投
開股章程列左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圓貸額
三投得該地段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
起限三日內須將全償在 庫務司看呈緻
爲
四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內須在 田土廳繳十五 圓以備 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註册錄號數該地每角以 指明四至等費
五投得該地段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十五呈繳 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段之人須於西歴本年十二月十五日將其一年應續 按月數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西歴六月十四日 先納一半其餘】半限至西歷十二月十五日完納至七十五平主 七投得該地段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公合工務司之意始出領該 地官契由投得之日起準其業七十五年照上地形勢所定杭 每年分兩季完納即於西歴十二月十五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 西歴六月十四日完納將香港内地段官契章程印於
八投得該地段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橛之地價銀一份或 全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科 地開設倘再開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 細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區官作爲未經 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價入庫日後再將該地上投倘有短總 一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之人補足
九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歸其管
業主合同式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應遵照上列投賣草 科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官契為憑
投賣號數
此號係册錄九龍內地段第九百一十五號每年地树熊二十八圓 一千八百九十九年
九月
二十三日示
短該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