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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6TH AUGUST, 1899.
憲示第四百 四百七十 五 五號
輔政使司駱
曉諗開投官地事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九月十一日即禮拜一日下午三點鐘在 工務司署開投官地一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期滿可再管業七 十五年惟須遵照 工務司再定之地稅輸納等因奉此合出示曉 諗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鹊列于左
此號地段係錄册九龍內地段第九百一十五號坐落大角嘴該地四 至北邊五十五尺六寸南邊二尺三寸東邊一百五十二尺西邊一百 四十二一尺六寸共計四千零八十五方尺每年地稅銀二十八圓投價 以四千零八十圓爲底
計閲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間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賞内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圓爲額
三椴得該地之人白槌落之初即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股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 庫務司署呈 繳
四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 田土廳銀十五 圓以備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詿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角以指 明四至等費
爲
# 得該地段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皺 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段之人須於西歷本年十二月十五日將其一年愬納之树 按月數分納庫可以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西歷六月四日 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厢十二月十五日完納至七十五年止 七投得該地段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妥合 工務司之意始准領
官契由投得之日起准其管業七十五年照上地段形所定稅 銀每年分雨季完納即於西抛十二月廿五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 至西歷六月十四日完納幷將香港内地服官契章程印於契内
八校得該地段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半或 全數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 開投倘再開校所得價値較前投之價若 11贏餘下行天官如有短 緋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堂程人補足或將該地歸官作爲未經出 松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價入庫日後再將該地出投倘有短細及 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之人離足
九楼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歸其 業主合同式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遵照上列投賣,程 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百兴福
投賣號數
此號係册錄九龍內地段第九百一十五號每年地稅銀二十八圓 一千八百九十九
八
二十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