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870 XPRIL, 1999.
卷示第二百三十二 號
輔政使司駱
曉離開投官地事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歴本年五月初一日郎禮拜一日下午三點鐘在該 處開投官地一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諭 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於左
此號係册錄花園地段第五號坐落灣仔該地四至北邊五十九尺南 邊六十尺六十東邊五十九尺寸西邊四十一尺四寸又二十二尺 共計三千七百方尺每年地稅銀三十二圓股價以三百七十圓爲底 開投章程列左
一楼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價内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五圓爲額
三世得該地段之人自槌落之後即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 起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署呈繳
四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田土廳銀十五圓 以備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角以指明 四至等費
五校得該地段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十五圓繳田土廳 六校得該地段之人必須即時將該地段一帶布置建作花園一所並須
用堅固材料及美善之法建築界墻學墻應要妥護該園地至一切工 程費用俱係自備資本並須先繪圖則呈與工務司批准澍行所有工 程要造至合工務司之意方爲合式該地除建壆墻及界墻外其餘別 樣工程一概不准建造惟有欲妥護該地花園之益方可興辦
七股得該地段之人須於西歴本年六月十四日將其一年應納稅錢按 月數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淸納卽於西歷十二月十五日 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厢六月四日完納至七十五年止
投得該地段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妥合工務司之意始准領該 地官契由投得之日起準其管業七十五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稅銀 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歷十二月十五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 西歷六月十四日完納並將香港花園地段官契章程印於契内 投得該地段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份或 全败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 地開投倘再開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 紕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少人補足或將該地歸官作爲未經出 按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價入庫日後再將該地出投倘有短細及 一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之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歸其管業 業主合同式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應遵照上列投賣章 程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官契為憑 投賣號數
此號地段係册錄花園地段第五號每年地稅三十二
一千八百九十九年
四
十五日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