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4TH MARCH, 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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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示 第一百二 百二十五 輔政使司駱

哦喩開校官地事現泰

督憲札間定於西厢本年三月二十三日禮拜四H下午三點鐘在 該處開投官地一段以二十一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 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於左

此號係册錄花園地段第三號坐落山頂道該地四至北邊一百二十 尺又一百六十六尺六十尺南邊一百六十八尺又一百五十九尺 灭六十尺東邊二十五尺又一十尺又一百四十尺西邊一百一十一 尺又二十尺灭一百四十尺共計一萬八千九百一十八方尺每年地 稅銀五十圓股價以九百四十六圓底

開投章程列左

一般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 爭論則在各投價内檡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大增價至少以二十五圓爲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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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役得該地段之人自槌落之後即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 起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可呈

四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田土廳斷銀十五 圓以備工務司筋用石塊刻好註明錄號數安立該地每角以指 明四至等費

五校得該地段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十五圓繳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段之人必須將該地段一帶布置建作花園一所並須用堅 固材料及美善之法建築界壆墻應要伇護該園地至一切工程費

用俱係自備資本並須先繪圖則呈與工務司批准進行所有工程要 造至合工務司之意方爲合式至得該地之人自投得之日起限十 二個月內在該地内建築工程至少需用欸項銀五百圓爲率該地除 建學墻及界墻外其餘別樣工程一概不准建造惟有欲護該地之 辯方可興辦

七投得該地段之人須於西歷本年六月廿四日將其一年應納稅銀按 月數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淸納卽於西歷十二月廿五日 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厢六月四日完納至二十一年止一 八极得該地段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妥合工務之意始准領該 地官契由投得之日起準其簪業二十一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稅

每年分兩季完納即於西歷十二月十五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於 西歴六月十閏日完納並將香港花倒地段官契章程印於契内 九投得該地段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繳之地銀一份 全※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 地開投倘再開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声 沙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歸官作 經出 若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償入庫日後再將該地出投倘有短細及 一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之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歸其 業主合式

投賣號

立会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應遵照上列投寳 程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官契

此號地段係册錄花園地段第三號每年池祝五十國 一千八百九十九年

二 月

二十五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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