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4TH FEBRUARY, 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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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六十四號 暑輔政使司師
曉諭開投官地事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厢本年二月二十一日郎禮拜二日下午三點鐘在 該處開投官地二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等因奉此合出示晓 爲此特示
該地二段其形勢開列於左
第一號及第二號係册錄九龍內地段第八百八十號及八百八十一 號均坐落望角嘴該地每四至北邊六十七尺六寸南邊六十七尺 六寸東邊九十尺西邊九十尺共計六千零七十五方尺每年每地 稅銀九十二圓投價以六百零八圓底
開投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價内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大增價至少以二十五圓爲額
三役得該地段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 起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庫務署星緻
四楼得該地每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日内須在田土廳繳錢十五 圓以備工務司筋匠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角以指 明四至等費
五投得該地每段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十五圓呈繳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每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計限以十八個月内須用堅固材 料及美善之法建屋一間在該地内以合居住該屋宇以石或磚及 坭築墻以瓦蓋面用工務司批准之物料而造必須牢實可經 其餘各款須按照一千八百九十一年第十五條及一千八百九十五 年第七條建築屋宇正則例章程建造此等工程估值不得少過六 千圓
為
七股得該地每段之人須於西歴本年六月十四日將其一年應納稅錢 按月數分納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西歷十二月廿五 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厢六月四日完納至七十五年比 八极得該地每段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妥合工務司之意始准領 該地官契由投得之日起準其簪業七十五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稅 銀每年分兩季完納於西壢十二月十五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 於西歴六月卄7日完納 香港內地官契章程印於契内 九投得該地段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微之地價銀一份 奉贤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區不論用何方法將該 地開投倘再開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問 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歸官作爲未經出 桜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價入庫日後再將該地比投倘有短絀及 一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之人補足
十投得該地每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歸其營業 額外章程
一投得該地之人須要自備費費遵依 工務司主意將該地與平務填 至與四圍道路一律相等
二個用該地照一千八百八十八年第十六條則第二節建華人屋宇 每層須備足通氣及廁所地方至合 工務司之意
三天井照足屋闊度而至少十尺
業主合同式
投賣號數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憑遵照上列投賣 程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官契為憑
第一號及第二號地段係册錄九龍內地段第八百八十號及八百八 十一號每年每股地稅到九十二 二 月
一千八百九十九年
初四日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