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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FEBRUARY 8, 1907.

憲示第八十六號 田土司域

曉諭事照得現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二月二十日卽禮拜三日下午兩點半鐘在大 埔田土廳照一千九百零六年第三百六十五歎 憲報總章程及下列 額外章程開招官地五段由投得日起以十八年爲管業之期作爲鹽田 地段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諭俾衆週知爲此特示

茲將該地段形勢開列于左

額外章程

一該地段只准作爲鹽田用該章程須註明批契内倘投得之人及其代 理入承繼人或承-

人當在批期内該地無論何時不作鹽田用 皇,可以隨時將該地段-

公取囘作爲官地

二投得之人須由投得之日起限一年內在該地段造作鹽田並築堅固 海壆該壆要副田土司驗准方可 該地段上不准建造屋宇 一千九百零七年

正 月

二十七日示

册錄丈量約份第一百三十一號地段第一百七十 坐落土名屯門新 墟計闊十三英畝零一英畝百分之七分

憲示第八十七號 田土司域

册錄丈量約份第一百三十一號地段第一百七十一號坐落土名屯門 新墟計闊一英畝零七十四分

册錄丈量約份第一百三十一號地段第一百七十二號坐落土名屯門 新墟計闊二英畝零五十三分

册錄丈量約份第一百三十一號地散第一百七十三號坐落土名屯門 新墟計闊一英畝百分之四

册錄丈量約份第一百三十一號地段第一百七十四號坐落土名屯門 新墟計闊一英畝百分之四

以上地段界址照所附之圖則計共計有十七英畝界一英畝百分之四 十二初年每英畝每年地稅錢一元其餘十七年每英畝每年地税以 十五元爲底當眾出投以價高者得

曉論事照得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曆本年二月二十日卽禮拜三日下午兩點鐘在大埔 田土廳照一千九百零六年第三百六十五號 黑示所列總章程開投 建造官地一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由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七月初 一日起期滿則由 皇家再定實總稅續批二十四年至期前三日止等 因此合出示曉俾衆週知爲此特示

抄 得該地之人須照第五款總章程至少用銀一百圓在該地經營爲可 納國餉之建造

茲將該地段形勢開列於左

此號册錄丈量約分第一百三十一號地段第四百零三號坐落名屯 門皇家圍該地四圍界址照圖則計四千二百三十二方尺每年地税 銀十圓投價以五十圓爲底 一千九百零七年

正 月

二十七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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