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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JANUARY 4, 1907.

七圓

十一月

憲示第四 輔政使司師

曉諭事照得現

督憲札開將港内各銀行呈報西歷一千九百客六年十二月份扯計簽 發通用銀紙幷將存留現銀之數開示於下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爲 此特示

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二百八十七萬八千零六十

憲示第三號

輔政使司師

曉諭事照件于一千九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督憲會同定例局按照一千九百零三年第一條則例卽保衛民生及建 造屋宇例第九十欸議定將地一段廣闊約有一英畝坐落新界茶果 嶺祥龍田由一千九百零七年正月初一日起至再有示此諭日止嗣後 該地卽可作爲墳場之用爲此特示週知切切此不

一干九百零六年

實現銀二百三十萬圓

香港上海匯理銀行簽通用銀紙一千二百六十五萬一千零八百七 十九圓

實存現銀九百萬園

中華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一十一萬九千七百券二 實存現銀四萬五千圓

合共爸發通用銀紙一千五百六十四萬九千六百四十八 合共實存現一千一百三十四萬五千圓

二十三日示

一千九百零七年

正月

憲示第七號

庫務司譚

爺知完納餉項事照得按一千九百零一年第六條估餉價值則例本港 業主及各屋客應納本年春季

國餉定期西歷一千九百零七年正月三十一日以前輸納如至二月二十 八日仍未輸納不必再行示卽在 枲憲衙門控追倘該屋宇無人租 賃經於西歴正月内先期完納春季餉項可以向 國家取闾如春季後 十五日之内不到求取則不得領回各宜遵照毌違特不 一千九百零七年

正月

初二日示

初三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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