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5TH SEPTEMBER,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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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得該地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卽將其呈繳之地價銀一份或全 數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地 開投倘再出投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紕 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歸官作爲未經出投 而仍將桫得該地人之全價入庫日後再將該地出投倘有短融及一 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之人補足
十一段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歸其管業
十二倘投得該地之人將下列之權利頂與別人頂受之人亦須遵前列 及後列之章程安辦各權制法則皆歸其人是問與原業主無異 額外章程
輔政使司師
憲示第五 百七十 五 號
曉諭事照得現奉
督憲札開查得邇來違背官契内列章程之案層見迭出嗣後如有蹈 此覆轍定必照章嚴行辦理均按例-
公 皇家管轄等因奉此合 出示曉諭俾衆週知切切特示 一千九百零五年
十四日示
九示
月
一凡投得該地之人若鑿山爲平地凡應加築石碑之處須要加樂以防 山崩
憲示第五 百六十九號 輔政使司師
二凡投得地之人有權可由堅彌地道築一徑通至該地民惟此路線 須 工務司允准方合
三該地之界限須詳細量安方能發出地紙而每年所納之地稅及價值 須照該地之積面而計之至數之多寡又須以投地時所認納之析及 價值爲比例
投得該地之人合同式
曉諭開投官地事現奉
立合同人某某住某街門牌第某某號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 设應遵照上列投賣意程卽作爲該地業主領取官契爲憑
投賣號數
此號地係內地第一千七百四十四號每年地稅銀四十四圓 一千九百零五年
九月
初八日示
一千九百零五年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九月二十五日郎禮拜一日下午三點鐘在 工務司署開投官地一段如欲知投買詳細章程可前往 工務司 問明或閱看本年憲報第一千三百六十篇等因奉此合出示曉諭 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於左
此號地段係錄大坑村内地第一百六十五號坐落大坑村卽相 連大坑內地段第一百六十二號該地四至北邊一百尺南邊一百尺 東邊八十七尺西邊八十七尺共計八千七百方尺每年地稅銀九十 圓投償以四千三百五十圓爲底
九
月
初八日示
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