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4TH FEBRUARY,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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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政使司梅

應 瀚事照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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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號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三月十三日卽禮拜一日下午三點鐘在 工務司署開投官地一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期滿可再管業七 十五年惟須遵照 工務司再定之地税輸納等因此会殛出示 俾衆週知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於左

此號地係册錄山地段第一百二十號坐落近歌賦山頂水塘該地 四至北邊二百五十尺又一百尺南邊三白五十尺東邊一百尺又二 西邊一百二十尺共計十四萬方尺每年地稅二百三十圓股價以 四千八百圓爲底

計開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 論則 照舊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篇額

三投得該地段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 起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 庫務署呈

四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 庫務司署微三 十八圓以備 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 角以指明四至等費

五.投得該地段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三十圓吴 徼 田土廳 六投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計限以二十四個月內用堅 材 料及美善之法建屋一間或多間在其地段内以合居住該屋宇以石

或磚及灰泥築檣用瓦蓋面或用 工務司批准別樣物料而造必須 牢實可經久遠各別樣工程須禀呈 工務司得有批准方可此等 繪善工程估值不得少過一萬二千圓

七不得將該地段穢濁及丟棄之水流至 國家私家幷不得將具 穢之 物堆置在該地倘該地有掘起餘泥在本處或鄰近 國家地 设堆放不得過於斜歪恐妨雨水冲場所有斜坡須用草皮鋪 蓋安富 或建築脚磡相護並投得該地之人每日將穢物搬遷別處

投得該地段之人須於西歴本年六月十四日將其一年應納稅按 月數分納 庫務司以後每年須分兩季淸納即於西歴十二月十五 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歴六月十四日完納至七十五年止

九投得該地之人俟將所有一切章程辦合 工務司之意始准領 該地官契由投得之日起計準其管業七十五年照上地段形勢所定 秕銀每年分兩季完納卽於西歴六月十四日納一半西歴十二月十 五日納一半將香港山地段官契章程印於契内

十投得該地段之人倘有錯誤未遵章程即將其呈緻之地食一份或

入官或可勒令其遵章辦理或隨時隨處不論用何方法再將該

地開鸷倘再開校所得價值較前投之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 釉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歸官作爲未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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