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SEPT. 21, 1906.

1675

工務司漆

憲示第八百 一十五號

曉諭事照得現奉

督憲札開玆按照一千九百零一年定立海底及海坦則例章程擬給發 深水浦 國家地段地紙格式開列於下凡有欲辯駁下開給發業主之 地紙條款者限於本年九月二十日起以一個月內爲期將所擬辯陳各 節具察前來輔政司具察本部堂會同議政局商酌如過一個月理 應聲明給發下開地紙然後將該海坦及海底批受所領之地紙內所載 界址卽包括地段内海底及沙灘之利權無論因公因私不能爭執應批 受之人管業等因奉此合出示俾衆週知切切特示

該地段其形勢及擬粉發地獄章程開列於左

第一號地係册錄新九龍內地段第二十六號坐落深水該地四至 東北邊一百五十尺西南邊一百五十尺東南邊一百五十尺西北邊一 百五十尺共計二萬二千五百方尺每年地稅銀一百九十四圓股價以 二千二百五十圓爲底

第1號地段係錄新九龍內地段第二十七號坐落深水浦該地四至 東北邊八十七尺西南邊八十七尺東南邊一百三十尺西北邊一百三 十尺共計一萬一千三百一十方尺每年地銀九十八圓投價以一千六

百九十六圓爲底 計開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價由限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照舊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圓爲額

三投得每地之人自槌落之後卽遵例簽名於合同之下由投得之日 起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 庫務司呈繳

四投得每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限三日内須在 庫務司署繳銀二 十五圓以備 工務司飭匠用石塊刻好註明册錄號數安立該地每 角以指明貼至等費

五投得每地之人於印契時例應將公費銀三十圓呈繳 田土廳 六投得每臣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計以三十六個月内須將該地經營 此等工程估值每丁方尺不得少過二十五仙

七不得將該地段穢濁及丟棄之水流至 國家或私家地并不得將臭 穢之物堆置 4 該地段該地之人每日屋内穢物搬遷別處

八投得每段地之人須於西亞本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將其一年應納稅 銀按月數分納 庫務司自後每年須分兩季清納卽於西抛六月二 十四日先納一半其餘一半限至西歷十二月二十五日完納至七十 五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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