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JUNE 29,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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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五百七十三號
輔政使司師
曉諭事照得現奉
督憲議准按一千九百零一年海坦海底則例第三欸擬將香港新 界大嶼山大澳之海坦海底幷海地批租以十八年爲期由賣之日起 一切章程尺寸刻在附册錄内如欲知界限者可往香港新界田土廳 察視則 圖脤新界鹽田常用格式立批並在該批内另訂明該海地 只准作爲鹽田用合出示曉諭爲此特示 一千九百零六年
六
兹將該地開列于左
輔政使司師
می باد
部堂會同,定例局議訂等因奉此合亟出示曉諭爲此特示 一千九百零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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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日示
五 白 零三
二十九日示
督憲札開一千九百零一年海坦海底則例第三民經本部堂議准將 香港屬新界坑口村附近之海坦海底幷海地批租以七十五年爲期 由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七月初一日起期滿可續批至 大清國大皇帝將該地畫
曉諭事照得現奉
一號大嶼山約地與第三百一十三號第二百零六計闊三十七 | 大英國大皇帝管業期限九十九年前三日止即於原限加多二十四年其 英畝零一英畝百份之三十九 初三年每年每英畝地稅銀一圓其
後十五年每年每英畝地稅覦當衆出投以十五圓爲底
一切章程尺寸刻在附册錄内如欲知界限者可往 出土衙門察視 則圖照常立批惟額外立合同一紙訂明該海地均要填築幷建造 屋宇等因奉此合出示曉諭爲此特示
輔政使司師
曉諭事照得現
爲
一千九百零六年
初八日示
督憲札開凡爾等以爲將海坦海底批出乃屬不公之事如有欲與之 辯駁者可赴 輔政司署遞稟定於西歷本年八月三十日截幷由本
該地五其形勢開列於左
第一號丈量約份第二百二十四約地段第二百三十二號東北一百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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