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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APRIL 6,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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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三百零六 號

憲示第三 百 - 十六號 百一十六

輔政使司師

輔政使司師

曉諭事照得現奉

曉諭事照得現

督憲札開將 庫務司之示列於下等因奉此合出示曉爲 此特示

督憲札開將港内各銀行呈報西歷一千九百六年三月份扯計簽 發通用銀紙幷將存留現銀之數開示於下等因奉此合出示曉諭 爲此特示

一千九百零六年

初六日示

庫務司譚

計開

諭知完納餉 項事照得按一千九百零一年第六條估租值價則例本 港所有應納本年夏季

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三百四十八萬|||千七百 六十圓

實仔現銀二百三十萬圓

香港上海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一千三百灬十七萬一千五百八 十九圓

實存現銀九百萬圓

中華匯理銀行簽發通用銀紙六萬零八百去一圓 實存現鋨四萬圓

合共爸發通用銀紙一千六百七十一萬六千一百五十

合共實存現銀一千一百三十四萬圓

一千九百零六年

四月

初六日示

輔政使司師

國餉定期西歷一千九百零六年四月三十日以前爾各業主及各居屋 之人須先行完納如五月三十一日以前仍未輸納不必再行示卽 可在 泉憲衙門控追倘該屋宇無人租賃經於西歷四月内先期完 納夏季餉項可以向 國家取回如夏季後十五日之内不到求取則 不得領回各宜遵照毋違特示 一千九百霁六年

憲示第二百九 十八 號

_事照得現

督憲議准按一千九百零一年海坦海底則例第三欸擬將香港屬新

界西貢村之海坦海底幷海地批相以七十五年爲期由一千八百九 十八年七月初一日起期滿可續批多二十四年至

四月

初二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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