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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APRIL 16,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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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示第二百四十六號

巡警道畢

第一百九十 八號

田土廳

曉事照待境奉

督憲札開招人投接修 整第三號 國家巡海 小輪船整理完善至台 國家驗船官之意爲度所 有投票均在布政司署 收截限期收至西本 年四月十七日卽禮拜 二日正午北如欲知詳 細者前赴 國家驗船

官署請示可也各票價

列低昂任由

曉論事照得現泰

督憲札開按一千九百今年海坦海底則例第三款擬將香港 钏界 塔門之海坦海底批租以七十五年爲期由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七月初 一日起期滿可展批二十四年至期前三日止惟地稅則另議一切章程 尺寸刻在附錄册内如欲知界限者可往大埔新界田土廳察視則圖照 新界建造地常用格式立批訂明承之人並無在該海邊上落之權 如有以爲將海坦海底批出乃屬不公欲行具禀辯陳者可赴輔政可署 遞禀定於西歴本年四月十七日截收備本部堂會同議政局議訂等因 此台出示 俾衆週知爲此特示

玆將該地段形勢章程開列於左

此號册錄丈量約份第二百九十六地段第六百四十一號坐落土名 塔門北三十一尺南三十一尺東二十二尺西二十二尺共計六百八十 二方尺每年地稅 ̈一圓五毫投價以七圓爲

3家棄取或總棄不取亦 可等因奉此合行 諭 俾衆週之爲此特示

一千九百零九

四月 十六日示

一千九百零九年

!!!

二十六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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