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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附註(續)
28 重大之關連人士及關連交易(續)
(b) 其他重大之關連人士及關連交易(續)
(vii)
(續)
(viii)
於二零一八年六月,恒地間接非全資擁有之附屬公司(作為租客)與恒地A附屬公司(為本集團
之代理)(作為業主)簽訂二零一八年續約通知書A(「二零一八年續約通知書AJ),以租賃港灣 豪庭廣場地下商店編號G01、G31部份地方、G37至G50、G51部份地方、G52部份地方、G63 至G74及地下之走廊及大堂(「店舖1」)及店舖2,由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二零年六月
三十日止,為期兩年,店舖1及店舖2之每月租金分別為港幣243,000元及港幣7,000元,及其
他雜項及營業額租金以店舖1及店舖2每年毛營業額超逾港幣50,000,000元之差額之百分之七
計算(如有),該營業額租金應於每月之月底支付。
續約通知書A及續約通知書B之總應收租金及其他雜項費用受限於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
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之每年上限港幣7,500,000元。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
零一八年續約通知書A及續約通知書B之總應收租金及其他雜項費用受限於截至二零一八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修訂每年上限為港幣15,000,000元(包括續約通知書A相關的年度上
限)及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及由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六月 三十日期間之修訂年度上限分別為港幣15,000,000元及港幣7,500,000元。
年內,本集團已收取前述二零一四年三月、二零一七年六月及二零一八年六月之租賃合約及
許用合約為數港幣13,279,000元(二零一七年:港幣12,271,000元)之總租金及費用應收款項。
於二零一五年十月,本集團聘用恒地A附屬公司為位於香港九龍深水埗通州街208號之物業上
之綜合發展計劃,包括住宅部份及配套設施(「通州街物業」或「建議通州街發展項目」)之項目
經理,由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起,為期三年,酬金為相當於建議通州街發展項目建築費用
百分之一,惟限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年上限分別為港幣1,500,000元、 港幣4,100,000元、港幣1,600,000元及港幣1,500,000元。年內,項目經理已向本集團收取總費
用為港幣756,000元(二零一七年:港幣688,000元)。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付未付 之酬金港幣1,444,000元(二零一七年:港幣688,000元)已包括在貿易及其他應付賬款內。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