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附註(續)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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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貸虧損及資產減值(續)

(ii)

已發出財務擔保之信貸虧損 (續)

(A)

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適用的政策

本集團監察特定債務人違約的風險,並當財務擔保的預期信貸虧損高於該擔保記於「貿

易及其他應付帳款」中的賬面值(即初始確認金額減累計攤銷)時確認撥備。

為釐定預期信貸虧損,本集團會考慮特定債務人自發出擔保以來的違約風險變動,並 會計量12個月預期信貸虧損,惟在特定債務人自發出擔保以來的違約風險大幅增加的 情況下除外,在此情況下,則會計量全期預期信貸虧損。附註1(j)(i)所述的相同違約定義 及信貸風險大幅增加的相同評估標準適用於此。

由於本集團僅須於根據獲擔保工具的條款特定債務人違約時作出付款,故預期信貸虧 損乃按預期就補償持有人所承受的信貸虧損而作出的付款,減本集團預期從擔保持有 人,指定債務人或任何其他人士收取的任何款項計量。有關金額其後將使用當前的無 風險利率折現,並就現金流量的特定風險作出調整。

(B)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前適用的政策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之前,倘(i)擔保持有人根據擔保要求本集團還款及(ii)預期向本 集團索賠金額將超越現行「貿易及其他應付賬款」有關擔保之金額,則撥備將予以確認。

(iii) 其他資產減值

於每個報告期末時,內部及外界資料均作檢討,以確定下列資產是否出現減值跡象,或是以 往確認的減值虧損已經不再存在或已經減少:

其他物業、廠房及機器;及

本公司財務狀況表內之附屬公司及綜合及本公司財務狀況表內之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 之投資。

如有任何此等顯示,則須估計該資產之可收回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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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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