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要會計政策(續)
財務報表附註(續)
(C) 會計政策變動(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收益(續)
收益確認之時間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收益於客戶獲得合約中所承諾貨物或服務之控制權時予以確認。香
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確定了對承諾貨物或服務之控制權被視為隨時間轉移的三種情況如下:
1
當實體履約時,客戶同時接受及消耗實體履約所提供之利益:
當實體履約時建造或改良了一項資產(如在製品)而該客戶控制該項被建造或改良之資產;
實體之履約行為並未建造一項可被實體有替代用途之資產,且實體對至今為止已完成之履約
部份獲得客戶付款之可執行權利。
倘合約條款及實體之活動並不屬於任何該三種情況,則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實體於某一
時間點(即控制權轉移時)就銷售該貨物或服務確認收益。擁有權的風險及回報之轉移僅為於釐定控
制權轉移發生時將考慮的其中一項指標。
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對本集團確認物業銷售收益產生影響。
本集團之物業發展活動只在香港進行。考慮到合約條款,本集團之商業常規及香港之法律及監管環
境,物業銷售合約不會達到隨時間轉移之收益確認標準:因此,物業銷售之收益繼續於某一時間點
予以確認。過往本集團銷售物業之收益於簽訂買賣合約時及由物業建築完成時確認(二者取其較後
者),即指物業擁有權的風險及回報轉移予買家時。於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之轉移控制權法的 標準下,物業銷售之收益一般於法定轉讓完成時確認,即指客戶於某一時間點有能力直接使用物業
及獲得該物業餘下絕大部份之利益時。
本集團目前提供不同付款方法予客戶,交易價格及物業銷售收益將會在合約存在重大融資成分時調 整。當有關收益確認時,可收回之印花税、銷售佣金及其他成本僅在得知金額時產生,並資本化為
合約成本及隨後攤銷。
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對本集團其他收益來源的確認政策並無重大影響。
由於此政策的變動,本集團已作出調整,如附表(i)、(ii)和(iii)所示。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年報
93
Page 95Page 96
財務報表附註(續)